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平通河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批复
川府函〔2014〕2号
水利厅:
你厅《关于建立平通河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请示》(川水〔2013〕14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国务院《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国发〔2006〕9号)、农业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审定,同意建立平通河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该保护区涉及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由你厅公布,并按有关要求在明显位置设立界碑、界桩等标志。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加大对天然渔业资源和水域环境的保护力度,保护好自然资源,使保护区形成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4年1月7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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