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尹全福、杨兴念为烈士的批复
川府函〔2013〕335号
阿坝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申报尹全福同志为烈士的请示》(阿府〔2013〕95号)、《关于申报杨兴念同志为烈士的请示》(阿府〔2013〕9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尹全福,男,羌族,中共党员,生于1948年7月,汶川县人,生前系汶川县草坡乡足湾村党支部书记。2013年7月22日,尹全福在紧急疏散遭遇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群众时,突遇山体滑坡,被飞石砸中坠河,不幸牺牲。
杨兴念,男,羌族,中共党员,生于1969年5月,汶川县人,生前系汶川县草坡乡樟排村党支部书记。2013年7月,杨兴念在紧急转移遭遇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群众时,突遇山体滑坡,被飞石砸中坠河,不幸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省政府评定尹全福、杨兴念为烈士。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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