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岳池县人民政府机关办公驻地迁移的批复

  • 2013年08月08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字体:
  • 川府函[2013]237号

     

    广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岳池县人民政府机关办公驻地迁移的请示》(广安府〔2013〕2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岳池县人民政府机关办公驻地迁移。

      二、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相关通知要求,不准新建办公楼,办公驻地迁移后所需办公用房,可通过调整存量房等方式解决,经费自行解决。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3年8月8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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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岳池县人民政府机关办公驻地迁移的批复

  • 2013年08月08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川府函[2013]237号

     

    广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岳池县人民政府机关办公驻地迁移的请示》(广安府〔2013〕2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岳池县人民政府机关办公驻地迁移。

      二、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相关通知要求,不准新建办公楼,办公驻地迁移后所需办公用房,可通过调整存量房等方式解决,经费自行解决。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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