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51025”重点产业园区发展计划的通知
川办发[2013]4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四川“两个跨越”,抓住和用好当前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推动全省产业园区发展迈上新台阶,省政府决定实施“51025”重点产业园区发展计划(通过5年的努力,力争形成5个营业收入超过2000亿元的产业园区、10个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的产业园区、25个营业收入超过500亿元的产业园区)。现将《四川省“51025”重点产业园区发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对进入计划的园区,在用地、资金等资源调控方面给予集中倾斜支持,并研究制订相关培育政策措施,推动重点产业园区科学发展、加快发展。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5日
附件下载:
四川省“51025”重点产业园区发展计划
责任编辑:
刘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