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13年06月05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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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审改办【2013】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四川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认真抓好落实。

      

     四川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3年6月5日

      


      

    四川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审改办)要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13]17号),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实现我省成为行政审批项目最少、程序最简、办理最快、费用最低、服务最优的省份之一,为推进全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实现“两个跨越”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全面动员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5月13日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机构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全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牵头单位根据需要召开工作会议,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二、认真清理审核

      (一)按照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抓紧对我省2011年向社会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分批研究提出我省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意见。同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
      (二)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遵循依法、精简、高效的原则,对我省非行政许可进行全面清理,分批研究提出取消、下放和调整的意见。

      (三)全面清理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注意落实行业协会的责任,发挥其作用,在不降低资质资格水平的前提下,降低就业创业门槛,营造公平就业创业环境,调动创新创造的积极性。

      (四)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

      三、及时审查公告

      (一)对审批部门报送的清理结果及时组织会审,在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按照“成熟一批、审查一批、公告一批”的原则,向社会分批公告取消调整的省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在本轮清理完成后集中公告省本级保留项目目录,做到审批公开透明、流程规范有序、收费明确具体。

      (二)指导市(州)、县(市、区)做好承接、对应清理工作,及时公布本级行政审批项目。

      四、实施动态调整

      (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依法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非许可事项、资质资格认定事项。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新设收费项目。

      (二)制定动态调整办法,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管理办法,防止出现管理空档。

      五、规范中介服务

      按照加强监管、规范服务的要求,对中介服务机构实施源头清理,摸清中介服务机构底数,实行分类管理,公开服务时限和服务收费标准,逐步建立联合监管制度,规范中介服务行为。重点加强与行政审批直接相关的检验、检测、评估、论证等中介机构的运行规范和监督管理。

      六、实现提速增效

      (一)逐部门、逐项目、逐流程对“两集中、两到位”进行梳理,确保人员到位、授权到位,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及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规范运行,实现“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

      (二)对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梳理,提出并联审批的具体操作办法。

      (三)优化和再造行政审批流程,健全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现场办结率,力争在现有承诺办理时限基础上总体再提速20%。

      (四)升级电子政务大厅,丰富网上办理事项,扩大网上申请事项办理范围,充分发挥网络化实时交流服务方式的便民作用,提高办理时效。督促指导部门专网改造,确保与通用软件有效对接,同步实现电子监察全覆盖。

      七、完善服务体系

      (一)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创新政务服务方式。

      (二)建立“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行政审批项目办理“特别通道”,凡涉及灾后恢复重建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实行“一站式”服务。

      (三)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建设,研究提出实行集中交易的管理办法和监督管理办法,建立服务体系,组建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专家库,规范交易行为。

      (四)研究制定初审转报项目、转变管理方式项目的办理程序和监督办法,体现出不同于行政审批的服务特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八、强化监督指导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加强监督指导,逐一对照检查,适时通报已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执行情况,及时推广通过简政放权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经验,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问责。

      九、构建长效机制

      (一)严格执行设定行政许可听取意见制度、定期评价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及时纠正违法设定行政许可的行为,按照《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第243号)的规定落实责任追究。

      (二)建立政民互动机制,研究提出将每年3月作为征求意见月的具体实施办法,做好2014年3月第一次征求意见月的各项准备工作。

      十、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与各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机构的沟通、协调,确保工作机制顺畅,运转高效。建立健全联络员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工作队伍,高效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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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13年06月05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川审改办【2013】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四川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认真抓好落实。

      

     四川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3年6月5日

      


      

    四川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审改办)要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13]17号),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实现我省成为行政审批项目最少、程序最简、办理最快、费用最低、服务最优的省份之一,为推进全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实现“两个跨越”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全面动员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5月13日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机构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全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牵头单位根据需要召开工作会议,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二、认真清理审核

      (一)按照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抓紧对我省2011年向社会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分批研究提出我省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意见。同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
      (二)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遵循依法、精简、高效的原则,对我省非行政许可进行全面清理,分批研究提出取消、下放和调整的意见。

      (三)全面清理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注意落实行业协会的责任,发挥其作用,在不降低资质资格水平的前提下,降低就业创业门槛,营造公平就业创业环境,调动创新创造的积极性。

      (四)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

      三、及时审查公告

      (一)对审批部门报送的清理结果及时组织会审,在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按照“成熟一批、审查一批、公告一批”的原则,向社会分批公告取消调整的省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在本轮清理完成后集中公告省本级保留项目目录,做到审批公开透明、流程规范有序、收费明确具体。

      (二)指导市(州)、县(市、区)做好承接、对应清理工作,及时公布本级行政审批项目。

      四、实施动态调整

      (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依法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非许可事项、资质资格认定事项。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新设收费项目。

      (二)制定动态调整办法,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管理办法,防止出现管理空档。

      五、规范中介服务

      按照加强监管、规范服务的要求,对中介服务机构实施源头清理,摸清中介服务机构底数,实行分类管理,公开服务时限和服务收费标准,逐步建立联合监管制度,规范中介服务行为。重点加强与行政审批直接相关的检验、检测、评估、论证等中介机构的运行规范和监督管理。

      六、实现提速增效

      (一)逐部门、逐项目、逐流程对“两集中、两到位”进行梳理,确保人员到位、授权到位,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及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规范运行,实现“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

      (二)对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梳理,提出并联审批的具体操作办法。

      (三)优化和再造行政审批流程,健全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现场办结率,力争在现有承诺办理时限基础上总体再提速20%。

      (四)升级电子政务大厅,丰富网上办理事项,扩大网上申请事项办理范围,充分发挥网络化实时交流服务方式的便民作用,提高办理时效。督促指导部门专网改造,确保与通用软件有效对接,同步实现电子监察全覆盖。

      七、完善服务体系

      (一)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创新政务服务方式。

      (二)建立“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行政审批项目办理“特别通道”,凡涉及灾后恢复重建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实行“一站式”服务。

      (三)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建设,研究提出实行集中交易的管理办法和监督管理办法,建立服务体系,组建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专家库,规范交易行为。

      (四)研究制定初审转报项目、转变管理方式项目的办理程序和监督办法,体现出不同于行政审批的服务特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八、强化监督指导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加强监督指导,逐一对照检查,适时通报已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执行情况,及时推广通过简政放权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经验,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问责。

      九、构建长效机制

      (一)严格执行设定行政许可听取意见制度、定期评价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及时纠正违法设定行政许可的行为,按照《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第243号)的规定落实责任追究。

      (二)建立政民互动机制,研究提出将每年3月作为征求意见月的具体实施办法,做好2014年3月第一次征求意见月的各项准备工作。

      十、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与各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机构的沟通、协调,确保工作机制顺畅,运转高效。建立健全联络员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工作队伍,高效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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