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府发[2013]33号
(已失效)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四川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3年6月30日
附件下载: 四川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