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梓潼县人民政府机关办公驻地迁移的批复

  • 2013年04月01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字体:
  • 川府函[2013]99号

     

    绵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梓潼县政府机关办公驻地迁移的请示》(绵府〔2012〕8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梓潼县人民政府机关办公驻地由文昌镇崇文街西段147号迁至文昌镇宏仁大道东段89号。

      二、搬迁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超面积、超投资概算建设和超标准装修。

      三、原址置换出来的土地必须纳入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管理,新占用土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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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梓潼县人民政府机关办公驻地迁移的批复

  • 2013年04月01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川府函[2013]99号

     

    绵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梓潼县政府机关办公驻地迁移的请示》(绵府〔2012〕8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梓潼县人民政府机关办公驻地由文昌镇崇文街西段147号迁至文昌镇宏仁大道东段89号。

      二、搬迁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超面积、超投资概算建设和超标准装修。

      三、原址置换出来的土地必须纳入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管理,新占用土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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