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梓潼县人民政府机关办公驻地迁移的批复
川府函[2013]99号
绵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梓潼县政府机关办公驻地迁移的请示》(绵府〔2012〕8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梓潼县人民政府机关办公驻地由文昌镇崇文街西段147号迁至文昌镇宏仁大道东段89号。
二、搬迁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超面积、超投资概算建设和超标准装修。
三、原址置换出来的土地必须纳入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管理,新占用土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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