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四川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认第十届四川名牌的意见的通知
川办函[2012]160号
(已失效)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认第十届四川名牌的意见》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07月04日
关于确认第十届四川名牌的意见
四川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实施名牌战略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战略举措,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是构建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工业品牌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府发〔2009〕1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兴川战略的若干意见》(川府发〔2009〕32号),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力促进了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名牌企业、名牌产品对经济的贡献率明显提升,对经济的带动作用日益凸显。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4〕1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名牌复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1〕190号),2010年12月,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名牌办)启动了第十届四川名牌评选工作,全省共有889家企业自愿申报,涉及电器、机械制造、化工、医药、家具、服务等26大类。省名牌办依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以《四川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四川名牌复核工作方案》、《四川名牌产品评价细则》(试行)和《四川服务名牌评价细则》(试行)为依据,组织开展了质量经济数据指标分析初步审查、市场占有率和顾客满意度指数测评、专家现场调查、广泛征求意见、复核、公示等工作程序,新评选出川缆牌电线电缆等373个第十届四川名牌(其中四川名牌产品343个、四川服务名牌30个)。
按照《四川省名牌管理办法》的规定,从2011年7月起,省名牌办组织开展了第九届四川名牌复查确认工作(含第九届四川名牌产品企业同时申报第十届四川名牌产品的,其扩牌确认工作按照新评选程序进行),全省共有923个产品(服务)的企业自愿填报了“第十届四川名牌产品复查确认申请表”,49家企业自愿放弃申报。经质量经济数据指标分析初步审查、市场占有率和顾客满意度指数测评抽查、专家现场抽查、广泛征求意见、复核、公示等工作程序,确认903个产品(服务)继续保持其四川名牌产品称号。
以上共审查和复核确认第十届四川名牌1276个,其中新评选373个,复查确认四川名牌产品(服务)903个(见附件)。
品牌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形成一批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我省名牌战略推进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继续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社会监督的名牌评选工作格局。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科学制订名牌经济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名牌发展战略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名牌创新发展的保障体系;要按照国发〔2012〕9号文件精神,认真实施《四川省“十二五”质量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培育、扶持、监管相结合的名牌工作机制,加强宣传,营造争创氛围,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重点行业帮扶力度,主动服务,全力支持,努力培育四川特色优势产品,做大做强四川名牌,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第十届四川名牌名单
附件下载:
川办函160号附件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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