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财政扶持力度

  • 2012年07月04日 00时00分
  • 来源: 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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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林业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省级财政支持项目实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我省财政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进入实施阶段,这是我省财政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第二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个带动”工作要求和省政府《关于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推动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精神,今年我省加大了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财政扶持力度,扶持资金较去年增长一倍,扶持范围扩大到全省18个市(州)32个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同时,对各地申报的专业合作社资质及建设项目方案,省财政厅和省林业厅组织人员进行了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了淘汰。《通知》要求各市(州)林业主管部门:一要加强同财政部门的联系,尽快将建设任务和资金下达到各建设单位,督促各县区(含扩权县)林业主管部门,抓紧时间组织项目实施;二要按照《四川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强项目计划执行、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的监管和指导,确保项目实施质量,保障财政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充分发挥项目扶持资金杠杆效应,促进区域林农增收。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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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加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财政扶持力度

  • 2012年07月04日 00时00分
  • 来源: 林业厅
  •   近日,林业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省级财政支持项目实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我省财政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进入实施阶段,这是我省财政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第二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个带动”工作要求和省政府《关于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推动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精神,今年我省加大了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财政扶持力度,扶持资金较去年增长一倍,扶持范围扩大到全省18个市(州)32个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同时,对各地申报的专业合作社资质及建设项目方案,省财政厅和省林业厅组织人员进行了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了淘汰。《通知》要求各市(州)林业主管部门:一要加强同财政部门的联系,尽快将建设任务和资金下达到各建设单位,督促各县区(含扩权县)林业主管部门,抓紧时间组织项目实施;二要按照《四川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强项目计划执行、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的监管和指导,确保项目实施质量,保障财政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充分发挥项目扶持资金杠杆效应,促进区域林农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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