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函[2012]98号
(此文件已于2020年3月19日宣布废止)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附件下载: 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