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律协七届四次理事会会议在成都举行

  • 2012年03月05日 00时00分
  • 来源: 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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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省律协七届四次理事会会议在成都新华国际酒店举行。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李仲彬,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昌斌莅会指导并作重要讲话。 

      李仲彬厅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律师工作和律协理事会的工作。他说,省律协去年一年来的工作是勤勉努力并富有成效的,也是有亮点的。如我省律师代表队在全国首届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大赛上获得二等奖,一名律师荣膺“CCTV—2011年度法治人物”,一名律师当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等,这既是律师行业的荣誉,也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荣誉。听了协会领导的工作报告及理事们的讨论发言,受益匪浅,感受颇多。最想与律师同志们交流的有三点:一是律师要崇尚法治。法治是现代文明国家的标志。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信仰法治,不追求法治,这个国家,这个民族是没有生机和活力的,也是没有前途和希望的。而律师正是推动国家法治进程的重要力量。古人云:“徒法不足以自行”,光有好的法律是不够的,关键在于好的法律要能被很好的执行,律师的职责不局限于谋求个案公正的结果,更重要在于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向社会传播法律知识和崇尚法治的理念,让法治成为一种价值、一种信仰、一种追求。二是律师应当履行社会责任。这是基于社会分工和律师职业的本身要求。律师要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反对律师追求个人价值,因为个人价值的实现是社会价值实现的基本前提。但我们每个人生活在社会之中,对社会的发展进步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只有尽到自己的社会责任,才能体现自己的社会价值。作为一名律师,在追求个人价值的同时,更要追求律师的操守、律师的良知和职业赋予的社会责任,这远比金钱重要。律师不是商人,不能以利益的最大化作为追求的目标和价值取向,要对良心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才有品位,才有生命力和公信力,才能得到民众和社会的尊重,也才能受到同行的尊重。三是律师应当合作共事。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社会分工的日益细化,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一个律师水平再高,能力再强,恐怕凭一人之力也是难以完成所有事务的。一定要依靠团队的力量,独木不成林,众人拾柴火焰高。从律师事务所的层面讲,要建立首席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之间、合伙人与合伙人之间、管理层与律师之间、律师与律师之间的沟通、交流、协商机制;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同心同德,合作共事。从四川律师业的发展来说,进一步扩大开放,广泛接纳人才,把世界发达国家、港澳台和国内其他省份的知名所、品牌所吸引到四川来办所和传播先进理念,把优秀律师人才吸引到四川来发展,这是我们学习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的需要,同时也是四川律师业做强做大的必然选择。李厅长最后寄语全省律师:对法治必须有敬畏之心,对社会必须有责任之心,对合作伙伴必须有包容之心,努力做一名有良知有作为的律师。 

      陈昌斌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李厅长的重要讲话,言简意赅,寓意深刻,充满哲理,体现了对律师行业的重视、关心和厚爱。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努力实践。在今后的工作中,立足于全省律师队伍建设实际,认真把握律师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在做好当前工作的同时,积极发挥律协自身作用,完善管理、严格纪律,严肃处理律师违法违纪行为,倡导律师合法、合规、合理执业。他希望律师行业组织及广大律师勤勉履职,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推动我省律师业健康发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省律协《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安排报告》、《201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及201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报告》及《律师协会会员奖励实施细则(草案)》、《律师行业执业状况评价办法(草案)》等4个行业规范,通报了2011年度全省律师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 

      会议由省律协会长刘守民主持。七届律协理事、监事及省厅律师公证工作处、省律协秘书处、省直分会有关负责同志共80多人分别出席和列席了会议。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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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律协七届四次理事会会议在成都举行

  • 2012年03月05日 00时00分
  • 来源: 司法厅
  •   近日,省律协七届四次理事会会议在成都新华国际酒店举行。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李仲彬,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昌斌莅会指导并作重要讲话。 

      李仲彬厅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律师工作和律协理事会的工作。他说,省律协去年一年来的工作是勤勉努力并富有成效的,也是有亮点的。如我省律师代表队在全国首届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大赛上获得二等奖,一名律师荣膺“CCTV—2011年度法治人物”,一名律师当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等,这既是律师行业的荣誉,也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荣誉。听了协会领导的工作报告及理事们的讨论发言,受益匪浅,感受颇多。最想与律师同志们交流的有三点:一是律师要崇尚法治。法治是现代文明国家的标志。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信仰法治,不追求法治,这个国家,这个民族是没有生机和活力的,也是没有前途和希望的。而律师正是推动国家法治进程的重要力量。古人云:“徒法不足以自行”,光有好的法律是不够的,关键在于好的法律要能被很好的执行,律师的职责不局限于谋求个案公正的结果,更重要在于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向社会传播法律知识和崇尚法治的理念,让法治成为一种价值、一种信仰、一种追求。二是律师应当履行社会责任。这是基于社会分工和律师职业的本身要求。律师要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反对律师追求个人价值,因为个人价值的实现是社会价值实现的基本前提。但我们每个人生活在社会之中,对社会的发展进步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只有尽到自己的社会责任,才能体现自己的社会价值。作为一名律师,在追求个人价值的同时,更要追求律师的操守、律师的良知和职业赋予的社会责任,这远比金钱重要。律师不是商人,不能以利益的最大化作为追求的目标和价值取向,要对良心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才有品位,才有生命力和公信力,才能得到民众和社会的尊重,也才能受到同行的尊重。三是律师应当合作共事。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社会分工的日益细化,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一个律师水平再高,能力再强,恐怕凭一人之力也是难以完成所有事务的。一定要依靠团队的力量,独木不成林,众人拾柴火焰高。从律师事务所的层面讲,要建立首席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之间、合伙人与合伙人之间、管理层与律师之间、律师与律师之间的沟通、交流、协商机制;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同心同德,合作共事。从四川律师业的发展来说,进一步扩大开放,广泛接纳人才,把世界发达国家、港澳台和国内其他省份的知名所、品牌所吸引到四川来办所和传播先进理念,把优秀律师人才吸引到四川来发展,这是我们学习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的需要,同时也是四川律师业做强做大的必然选择。李厅长最后寄语全省律师:对法治必须有敬畏之心,对社会必须有责任之心,对合作伙伴必须有包容之心,努力做一名有良知有作为的律师。 

      陈昌斌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李厅长的重要讲话,言简意赅,寓意深刻,充满哲理,体现了对律师行业的重视、关心和厚爱。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努力实践。在今后的工作中,立足于全省律师队伍建设实际,认真把握律师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在做好当前工作的同时,积极发挥律协自身作用,完善管理、严格纪律,严肃处理律师违法违纪行为,倡导律师合法、合规、合理执业。他希望律师行业组织及广大律师勤勉履职,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推动我省律师业健康发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省律协《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安排报告》、《201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及201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报告》及《律师协会会员奖励实施细则(草案)》、《律师行业执业状况评价办法(草案)》等4个行业规范,通报了2011年度全省律师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 

      会议由省律协会长刘守民主持。七届律协理事、监事及省厅律师公证工作处、省律协秘书处、省直分会有关负责同志共80多人分别出席和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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