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 2011年12月29日 00时00分
  • 来源: 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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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28日,省委组织部和省司法厅党委联合在成都召开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近年来我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交流了工作经验,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律师工作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周国庆、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李仲彬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李仲彬厅长总结回顾了近几年我省律师行业发展基本情况,就认真贯彻中办发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律师工作提出了要求。他指出,新形势下,全省律师工作要始终坚持律师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为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政治保障。要引导律师行业始终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律师工作,始终坚持把崇尚法治作为律师的职业操守和价值取向。要进一步发挥律师工作在政府法律顾问、民主法治建设、经济建设、民生事业和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广泛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深入推进“警民亲”及“服务群众八件实事”活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服务“和谐四川”建设。要坚持不懈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切实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业务素质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律师队伍。要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建立健全律师诚信执业制度和诚信评价体系,健全信息公开、失信行为披露制度和投诉查处机制,加大现代业务、高端业务、涉外业务培训力度和不同专业律师分类培训力度,做大做强我省律师的品牌,使律师队伍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从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律师制度,进一步健全律师执业准入机制、执业状况评价机制、执业奖惩机制等律师工作体制机制。定期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考核、作出评价,坚持赏罚分明,健全行业惩戒机构,完善律师违法违纪行为查处机制和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对问题严重的违法违纪人员要坚决清除出律师队伍,形成正确的执业导向和价值取向,以良好的行风、廉明的纪律取信于民。 

      李仲彬厅长强调,认真贯彻中办发30号文件,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要常议常抓,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整体推动的良好氛围。要积极创造条件落实30号文件提出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律师工作经费保障、律师财税和劳动用工保障以及人才培养机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提升律师社会地位,改善律师执业环境。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协会工作职责,强化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职能,构建权责一致、上下协调、运转有序的新型律师管理体系。 

      周国庆副部长就加强新形势下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四川跨越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确保律师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根本保证;是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二要明确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提高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推进律师事业发展和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律师行业党组织要把坚定政治立场作为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首要任务,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根本职责,要把律师队伍建设作为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内容。三要突出着力重点,全面落实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要在巩固扩大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上下功夫。进一步巩固律师行业的“建党”成果,抓好组建和优化设置工作,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要在加强律师行业党员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以保证质量为前提,抓好党员发展工作。以增强党性为重点,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以强化服务为关键,做好党员关爱工作。要在创新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方式方法上下功夫。坚持科学理论指导,善于学习借鉴其他领域党建工作的有效做法,着力破解不符合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四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不断开创我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新局面。要把律师党建工作纳入本地本单位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之中,与其他领域党建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直接领导(指导)、基层党组织建在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地方和部门党委(党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坚持省、市、县分级负责,司法行政部门党委(党组)管理为主,律师协会党组织管理为依托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强化基础保障,建立健全律师党建工作激励保障机制,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会议由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沈华伦主持。省委党建办副主任黄林出席会议。成都市委组织部、广元市委组织部、攀枝花市司法局党组、宜宾市律师协会党委、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四川四方达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作交流发言。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在成都设主会场,在各市(州)设分会场。省、市、县三级组织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有关同志和部分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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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 2011年12月29日 00时00分
  • 来源: 司法厅
  •   12月28日,省委组织部和省司法厅党委联合在成都召开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近年来我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交流了工作经验,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律师工作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周国庆、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李仲彬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李仲彬厅长总结回顾了近几年我省律师行业发展基本情况,就认真贯彻中办发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律师工作提出了要求。他指出,新形势下,全省律师工作要始终坚持律师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为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政治保障。要引导律师行业始终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律师工作,始终坚持把崇尚法治作为律师的职业操守和价值取向。要进一步发挥律师工作在政府法律顾问、民主法治建设、经济建设、民生事业和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广泛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深入推进“警民亲”及“服务群众八件实事”活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服务“和谐四川”建设。要坚持不懈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切实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业务素质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律师队伍。要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建立健全律师诚信执业制度和诚信评价体系,健全信息公开、失信行为披露制度和投诉查处机制,加大现代业务、高端业务、涉外业务培训力度和不同专业律师分类培训力度,做大做强我省律师的品牌,使律师队伍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从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律师制度,进一步健全律师执业准入机制、执业状况评价机制、执业奖惩机制等律师工作体制机制。定期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考核、作出评价,坚持赏罚分明,健全行业惩戒机构,完善律师违法违纪行为查处机制和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对问题严重的违法违纪人员要坚决清除出律师队伍,形成正确的执业导向和价值取向,以良好的行风、廉明的纪律取信于民。 

      李仲彬厅长强调,认真贯彻中办发30号文件,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要常议常抓,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整体推动的良好氛围。要积极创造条件落实30号文件提出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律师工作经费保障、律师财税和劳动用工保障以及人才培养机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提升律师社会地位,改善律师执业环境。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协会工作职责,强化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职能,构建权责一致、上下协调、运转有序的新型律师管理体系。 

      周国庆副部长就加强新形势下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四川跨越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确保律师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根本保证;是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二要明确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提高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推进律师事业发展和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律师行业党组织要把坚定政治立场作为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首要任务,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根本职责,要把律师队伍建设作为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内容。三要突出着力重点,全面落实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要在巩固扩大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上下功夫。进一步巩固律师行业的“建党”成果,抓好组建和优化设置工作,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要在加强律师行业党员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以保证质量为前提,抓好党员发展工作。以增强党性为重点,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以强化服务为关键,做好党员关爱工作。要在创新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方式方法上下功夫。坚持科学理论指导,善于学习借鉴其他领域党建工作的有效做法,着力破解不符合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四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不断开创我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新局面。要把律师党建工作纳入本地本单位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之中,与其他领域党建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直接领导(指导)、基层党组织建在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地方和部门党委(党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坚持省、市、县分级负责,司法行政部门党委(党组)管理为主,律师协会党组织管理为依托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强化基础保障,建立健全律师党建工作激励保障机制,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会议由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沈华伦主持。省委党建办副主任黄林出席会议。成都市委组织部、广元市委组织部、攀枝花市司法局党组、宜宾市律师协会党委、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四川四方达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作交流发言。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在成都设主会场,在各市(州)设分会场。省、市、县三级组织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有关同志和部分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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