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完成2010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

  • 2011年11月22日 00时00分
  • 来源: 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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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指导下,省司法厅和省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着力推进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以下简称“彩票公益金项目”)在全省的顺利实施。截止2011年8月底,我省圆满完成2010年度全年190万元项目资金额度的计划任务,共受理各类案件1432件,结案1410件(其中农民工案件648件,残疾人案件112件,老年人案件185件,妇女家庭权益保护案件178件,未成年人案件287件),为2153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收益约6757万元,受援人满意度为98.3%。 

      彩票公益金项目是在中央提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背景下,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给予中西部地区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的重要支持。它有力地拓宽了我省法律援助经费的来源,大大增强了我省法律援助资金的保障能力,对推动我省法律援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起着明显而积极的作用。自从2009年度彩票公益金项目落户四川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项目实施与管理的基本精神和要求,总结出了一套科学的经验和作法,并于2010年4月在全国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受到兄弟省市法律援助机构的广泛赞誉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高度肯定。我们的主要作法是:一、领导重视,认真部署。省司法厅党委和厅领导高度重视彩票公益金项目的实施。明确要求要把项目资金切实用在办案能力强、管理规范、工作积极性高的法律援助机构,突显项目良好的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省法律援助中心通盘考虑,认真选择,在2009年度项目实施单位的基础上,新增了一批能力强、积极性高的单位。二、精心组织,合理调控。项目实施单位确定后,2010年11月,省法律援助中心在成都召开项目实施单位培训会。各实施单位的分管局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和具体经办者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明确了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方法和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会议强调,各单位要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项目实施和管理的日常工作;项目资金只能用于向案件承办人发放补贴,不得用于办公经费等其他开支;承办人领取项目资金补贴后,禁止再申请一般性财政法律援助经费或其他办案补贴。2011年4月底,全省各实施单位向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申请项目资金1199000元,完成计划任务的63.1%。5月,省法律援助中心要求各实施单位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争取在2011年项目任务出台前顺利完成2010年度的计划任务。各实施单位纷纷响应,积极配合。7月,省法律援助中心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项目自查工作,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作法。省中心也组成检查小分队,分赴眉山、雅安等处实地检查,大力督导项目实施。7月下旬,省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各单位进展情况,及时、科学地调整了4个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额度,确保了全省项目计划任务的圆满完成。 

      目前,我省2011年度彩票公益金项目已正式启动。我们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进取精神,全面领会项目在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意义,把该项目作为具体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和“警民亲”活动的有力抓手,认真组织,有效落实。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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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全面完成2010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

  • 2011年11月22日 00时00分
  • 来源: 司法厅
  •   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指导下,省司法厅和省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着力推进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以下简称“彩票公益金项目”)在全省的顺利实施。截止2011年8月底,我省圆满完成2010年度全年190万元项目资金额度的计划任务,共受理各类案件1432件,结案1410件(其中农民工案件648件,残疾人案件112件,老年人案件185件,妇女家庭权益保护案件178件,未成年人案件287件),为2153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收益约6757万元,受援人满意度为98.3%。 

      彩票公益金项目是在中央提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背景下,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给予中西部地区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的重要支持。它有力地拓宽了我省法律援助经费的来源,大大增强了我省法律援助资金的保障能力,对推动我省法律援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起着明显而积极的作用。自从2009年度彩票公益金项目落户四川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项目实施与管理的基本精神和要求,总结出了一套科学的经验和作法,并于2010年4月在全国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受到兄弟省市法律援助机构的广泛赞誉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高度肯定。我们的主要作法是:一、领导重视,认真部署。省司法厅党委和厅领导高度重视彩票公益金项目的实施。明确要求要把项目资金切实用在办案能力强、管理规范、工作积极性高的法律援助机构,突显项目良好的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省法律援助中心通盘考虑,认真选择,在2009年度项目实施单位的基础上,新增了一批能力强、积极性高的单位。二、精心组织,合理调控。项目实施单位确定后,2010年11月,省法律援助中心在成都召开项目实施单位培训会。各实施单位的分管局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和具体经办者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明确了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方法和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会议强调,各单位要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项目实施和管理的日常工作;项目资金只能用于向案件承办人发放补贴,不得用于办公经费等其他开支;承办人领取项目资金补贴后,禁止再申请一般性财政法律援助经费或其他办案补贴。2011年4月底,全省各实施单位向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申请项目资金1199000元,完成计划任务的63.1%。5月,省法律援助中心要求各实施单位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争取在2011年项目任务出台前顺利完成2010年度的计划任务。各实施单位纷纷响应,积极配合。7月,省法律援助中心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项目自查工作,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作法。省中心也组成检查小分队,分赴眉山、雅安等处实地检查,大力督导项目实施。7月下旬,省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各单位进展情况,及时、科学地调整了4个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额度,确保了全省项目计划任务的圆满完成。 

      目前,我省2011年度彩票公益金项目已正式启动。我们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进取精神,全面领会项目在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意义,把该项目作为具体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和“警民亲”活动的有力抓手,认真组织,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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