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集中会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唐小我要求,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协调各方,制订完善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为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证,确保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把这项民生工程办好、办实。
会上,省教育厅计财处、体卫处、后产处、安全管理处等处室负责同志组成评审小组,逐县审核60个国家试点县拟定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针对现有方案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与试点县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要求各试点县查漏补缺,尽快修改完善实施方案,立足现有条件,选择合理的供餐模式,细化各种供餐模式的流程和制度,制定系统的食品安全和资金监管办法,完善责任体系和建立应急机制。积极鼓励学校采用食堂供餐模式,不提倡向企业(单位)购买供餐模式,否定了家庭(个人)托餐模式;对不具备食堂供餐能力的学校,建议借鉴陕西等周边省份的先进经验,采取“蛋奶”供餐模式;要求各试点县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在食堂设施设备购置、食堂人员配置及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做好充分保障。
责任编辑:
雷晓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