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制定防止纠正幼儿园小学化教育的意见
据介绍,幼儿园(含小学附设学前班)“小学化”现象主要指违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提前教授小学学科知识和对幼儿进行相关训练的现象。
保证幼儿每天户外活动至少2小时
市教育局强调,我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科学规划幼儿一日生活作息时间,保证幼儿每天有不少于2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寄宿制幼儿不得少于3小时),保证幼儿每天有适当的自主选择和自由活动时间;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自信心,着力于为幼儿营造安全、童趣、平等、互动的教育环境,引导和支持幼儿深入探索和创造性地表达,从不同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积极推动瑞吉欧教育、蒙台梭利教育、华德福教育等国外先进教育理念的本土化实践,探索建立丰富的课程资源和开放的课程资源支持机制,增强幼儿对多元文化(含乡土文化和民族文化等)的理解和鉴别力。
禁止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幼儿教材
按照《成都市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教育的实施意见》,我市各级各类幼儿园须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控制班额,禁止推荐和组织征订各种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禁止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入园(班)推销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禁止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禁止以集中授课方式(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拼音、汉字、外语认读拼写训练和数字书写运算训练等活动,或给幼儿布置上述内容的家庭作业;禁止进行任何形式的知识性测验和考试;禁止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幼儿身心健康的实验和活动;禁止擅自组织幼儿参加民间组织的竞赛、评奖或其它社会活动。
市教育局还要求各级各类小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入学招生政策,禁止在入学时进行各种形式的考核、考试及变相考察幼儿拼音、汉字、外语读写和运算能力的面试,禁止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幼儿培训班、兴趣班等。举办有附属幼儿园、学前班的小学,禁止以未入读本校附属幼儿园(学前班)为由拒收服务范围内的学龄儿童入学。
违规情节严重可取消办园资质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指导幼儿园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家长开放日、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宣传科学学前教育理念,引导家长积极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采取的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的各项措施;指导幼儿园建立家长委员会,充分利用家长的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为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提供资源支持或志愿服务,并保障家长对幼儿园保教工作实施有效监督。
按规定,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据了解,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审批、年检、评估、督导等工作中,将坚决遏制和查处幼儿园“小学化”教育行为:对查证属实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达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今后,凡是当年有违规行为的幼儿园将不能参与评优、评先,幼儿园和园长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情节严重的,降低办园等级甚至取消办园资质,报审批部门取消“示范幼儿园”等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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