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川办函[2012]60号
(此文件已于2017年12月29日宣布失效)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我省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防范金融风险,规范市场秩序,省政府决定成立全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在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指导下,统筹负责开展全省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甘 霖 副省长
副组长:李家国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姜晓亭 环境保护厅厅长
陈跃军 省政府金融办主任
傅思泉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邵小龙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 绛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纪检组长
韩忠成 科技厅副厅长
王光辉 公安厅副厅长
杨苏萍 监察厅副厅长
张其昌 财政厅副厅长
毕 胜 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陶智全 林业厅副厅长
贾壮苗 商务厅副厅长
窦维平 文化厅副厅长
李继郁 省国资委副主任
蒋东生 省广电局副局长
沈 健 省工商局副局长
李 敏 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郭 彦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世成 省法院副院长
涂建华 农业厅副巡视员
薛小京 省法制办副巡视员
李 铀 人行成都分行副行长
阚 超 四川银监局副局长
巩海滨 四川证监局副局长
唐亚山 四川保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省政府金融办负责。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结束后即撤销。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