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2012年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意见
川办发[2012]8号
(此文件已于2017年12月29日宣布失效)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重要的一年,促进农业特别是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对于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确保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促进全省2012年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思路和目标
2012年农业生产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首要任务,以全面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为抓手,以加快农业科技创新转化为出路,不断完善农业基础条件,着力建设大基地、培育大产业、打造大品牌、开拓大市场,千方百计促进农业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
2012年农业生产的总体目标是: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300万亩以上,总产比2011年增加25万吨以上。经济作物面积3750万亩,总产4550万吨。新建改建现代农业产业基地810万亩,建设现代农业万亩示范区300个,建设高标准农田200万亩。种植业为农民人均增收150元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0%,提高5个百分点。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确保全年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各地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努力保持全年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一要落实农业“四补贴”政策,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300万亩以上。二要抓好集中育苗,采取统一育苗、分户移栽方式,促进优质高产新品种的推广。三要开展高产高效创建活动,继续选择有条件的地方整体推进,建设万亩示范片450个、面积500万亩以上,深化“四新”示范和“五良”配套,辐射带动全省高产高效创建面积3000万亩以上。四要扎实推进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巩固提升广汉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以仁寿为代表的丘陵地区、以宣汉为代表的盆周山区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着力打造一批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的粮食生产核心区。五要抓好科学防灾减灾,主动应对干旱、洪涝、低温冰冻等自然灾害,尤其要高度重视川南、攀西地区的旱情,做好预案,掌握主动权。加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监测预警与防控和重要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监控、阻截与清除,落实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措施,力争全年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4%以内。六要及早谋划晚秋生产,继续按照“主攻旱粮、突出秋洋芋、狠抓秋玉米、扩大秋杂粮”的思路抓好落实,力争晚秋作物粮食播种面积达到1600万亩,总产达到190万吨以上,筑牢全年粮食生产的最后一道防线。
三、全面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基地提质增效
以实施“现代农业千亿示范工程”为抓手,突出建设大基地、培育大产业。按照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的要求,每个项目县新建和改造提升2—3个万亩示范区,加快培育认定一批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产业基地强县要全面推进产业基地提质增效。大力实施特色效益农业品种改良和种苗繁育工程,加快建设一批区域性省级良种繁育基地,建立与产业发展相适应、与产业布局相协调、以集中育苗供苗为重点的县级良种繁育基地,逐步形成省、县、基地三级配套的良种繁育基地。
四、全面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推广
全面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推广是今年“三农”工作的重点,各地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抓住机遇,大力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切实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启动实施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加强农畜育种攻关,抓好优势制种区域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引导种子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加强种子质量控制和市场监测,严格管理,确保我省种子数量充足、质量可靠、价格稳定。加大对公益性农业科研的扶持力度,调整农业科研创新重点,培育一批突破性新品种,集成一批推动主导产业提质增效的配套技术。整合农业科技资源,推进农业科技管理创新。认真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乡镇或区域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1〕29号),整合原有农技农机推广力量,理顺管理体制,综合设置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充实专业技术人员,构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积极参与全国“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选择50个县建立500个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实施农业科技大培训、大示范、大推广,推进新一轮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动员组织全省农业科技人员深入一线开展服务,示范主导品种2000万亩、推广主推技术3000万亩,完成实用技术培训2000万人(次)以上,带动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入户率达到90%以上。
五、强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工程规划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川府发〔2011〕9号),强化规划引导,突出分类指导,坚持成片建设,实现项目区田网、渠网、路网“三网”配套,平坝区格田化、丘陵区梯格化、山区梯田化“三化”联动,农田排灌能力、农机作业能力、耕地生产能力“三力”提升,全年建设高标准农田200万亩。以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为引领,加大规划统筹、项目整合、资金聚集的力度,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全国和全省新增粮食生产能力、粮油高产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突出粮油增产能力、优势产业培育能力和农民增收能力建设。在巩固已有示范区的基础上,集中投入、规模建设,连片建设2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新建10个万亩以上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20个5000亩以上的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重点实施田间排灌、田间集雨节灌及提灌、田型调整、田间道路和耕地地力建设五大工程,做到工程措施与农耕农艺措施相结合、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与耕地质量建设相结合、改型与改质相结合,建成“田成方,土成型,旱能灌,涝能排,土壤肥,产量高”的高标准农田。
六、加快完善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条件
启动实施“农机化示范县建设工程”,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支持农机化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开展农机化示范县建设,率先在全省重点地区、主要作物和薄弱环节上实现农机化作业,带动全省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配套完善现代农业产业基地核心示范区急需的机电提灌工程,加快沿江沿河骨干性机电提灌工程建设,全年修复改造提灌机械7万台次,新建和改造机电提灌站2000处,建立完善重点农机抗旱服务队30个以上,确保机电灌溉能力达到2000万亩以上、提水能力35亿立方米。建设机耕便民道4万公里。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和农机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监管,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七、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坚持“源头入手、标本兼治”,强化标准、检测、认证、风险应急和执法监管五大体系建设,2012年年底前所有乡(镇)农技站增挂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牌子。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制(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40项,重点制订市、县级农业生产技术规程,完善标准体系。以基地强县和粮食生产大县为重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整建制推进农业标准化。抓好风险监测和应急处置,扩大省级监测规模、增加检测参数,全年抽检样品1.5万个。市、县两级要针对本地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抽检,充分运用监测结果,加强风险分析和舆情监测,完善应急预案,有效预防、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抓好综合治理和执法监督,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强执法监督抽查,强化检打联动和综合执法,对潜在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消除隐患。
八、突出抓好农产品市场开拓与品牌打造
坚持生产发展与品牌打造、市场开拓同步推进,以品牌和市场带产业、促生产。进一步强化“品牌就是竞争力”理念,做大区域品牌、做强企业品牌。打造“大凉山”、“大巴山”、“川藏高原”、“四川泡菜”、“峨眉山茶”、“川派盆景”等区域品牌和“竹叶青”、“吉香居”等企业品牌。今年申报认证无公害农产品400个,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200个,登记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10个。加强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支持产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就地建设农产品加工、包装、冷贮等配套设施,发展一体化冷链物流体系。大力发展农民营销大户、营销经纪人,壮大农产品营销队伍。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全国农交会、绿色食品博览会、西博会、中国·四川(彭州)蔬菜博览会、中国·四川(眉山)国际泡菜节、天府农业日韩行等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大力推行农超、农校等产销对接模式,减少流通环节。开展国际合作交流,促进农业国际贸易。
九、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把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摆上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农业和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突出问题,在财力投放、资源配置等方面向农业和粮食生产倾斜。强化政策落实,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管好用好支农资金,确保各项资金按时足额落实到基层、兑现到农户。各地要将粮食生产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在关键农时季节派出工作组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目标任务。
附件:2012年各市(州)粮食面积产量任务分解表
附件
单位:万亩、万吨
市(州) 面 积 产量比2011年增加
合 计 10358.1 25.0
成都市 642.0 1.5
自贡市 347.5 1.1
攀枝花市 64.1 0.1
泸州市 581.7 1.5
德阳市 469.7 1.4
内江市 492.3 1.1
乐山市 363.9 0.6
绵阳市 659.1 1.6
遂宁市 475.4 1.4
广元市 412.2 1.0
南充市 893.9 1.8
宜宾市 622.9 1.6
广安市 540.4 1.5
达州市 866.5 1.9
眉山市 472.3 1.5
资阳市 809.8 1.8
巴中市 509.3 1.3
雅安市 181.3 0.1
阿坝州 83.6 0.1
甘孜州 109.1 0.2
凉山州 761.2 1.9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