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发[2012]1号
(此文件已于2017年12月29日宣布失效)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下载:四川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