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正式启动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
2011年09月13日 00时00分
来源:
林业厅
按照《财政部关于2011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11]73号)文件要求,我省纳入国家政策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省份范围。经过一个多月的协商和讨论,近日省财政厅正式印发了《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年农业保险工作的补充通知》(川财金[2011]25号)文件,提出了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的要求,出台了《四川省2011年森林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方案规定公益林每亩保额为400元,保险费率为2‰,其中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25%,市县财政15%,保险人10%;商品林每亩保额为500元,保险费率为3‰,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0%,省财政25%,市县财政20%,保险人25%。全省有18市(州)68县(市、区)纳入政策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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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