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同意建立绵阳九皇山羌王固定狩猎场的批复
绵阳市林业局上报的《关于建立九皇山羌王国际狩猎场的请示》(绵林发[2011]2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九皇山羌王国际狩猎场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建设,建设完成经我厅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运营,该固定狩猎场项目建设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在项目建设中,未经我厅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建设法人单位、项目内容、区域功能划分及延长建设时间等。
二、该固定狩猎场用于狩猎的陆生野生动物来源仅限于你单位经批准驯养繁殖或依法引进物种以及可用于狩猎的品种和数量,不得使用野外所获野生动物从事狩猎活动。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待狩猎场建立后,按规定另行审批。
三、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公安部门相关规定做好有关狩猎枪支弹药设施修建及管理工作。在狩猎场建设和经营过程中,必须实施严格的安全措施,确保人员、野生动物和森林等方面的安全。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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