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四川省财政收支审计条例》的规定,省审计厅每年对上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是法定工作任务。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要求,省政府每年都要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一般在每年的7月份),其内容主要包括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此外,每年的11月份还将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处理的整改结果。
7月27日,审计厅高仁全厅长受省政府委托,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审计法和监督法有关规定,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审计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27日下午,审计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7月27日,审计厅高仁全厅长受省政府委托,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审计法和监督法有关规定,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审计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27日下午,审计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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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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