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至映秀段高速公路隧道路面病害整治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2011年08月16日 00时00分
  • 来源: 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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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招标条件

      都江堰至映秀段高速公路隧道路面病害整治工程项目,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项目发包人为四川成都绕城(东段)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川西片区)。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由四川成都绕城(东段)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川西片区)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该项目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都映高速公路起于都江堰,止于汶川县映秀镇,总长25.858km。目前通车段落共有三个隧道,分别是紫坪铺隧道、龙洞子隧道、龙溪隧道。受“5.12”地震余震影响,加之隧道路面先天不足,目前隧道内存在路面积水、推移、剥落、横向反射裂缝等不同程度的病害。结合目前都映高速公路营运的需求,需要对隧道路面病害进行综合整治,隧道长度、桩号见下表。

      
    隧道名称 隧道长度(m) 起止桩号
    左线 右线 左线 右线
    紫坪埔隧道 4111 4081 LK13+350-LK17+440 K13+385-K17+445
    龙洞子隧道 1070 1024 LK19+665-LK20+735 K19+682-K20+706
    龙溪隧道 3658 3691 LK21+420-LK25+078 K21+422-K25+113


      2.2招标范围:都映高速公路隧道路面病害整治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工程内容包括车道沥青砼、水泥砼面层翻修、基层和底基层挖补、路面裂缝处治等。

      2.3标段划分: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划分为1个合同段,合同号为LMZZ 。

      2.4计划工期:3 个月(2011年10月前完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1)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总承包一级且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

      (3)近五年内(2006年8月起至今)独立完成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病害处治施工二个及以上且累计50万平方米及以上;

      (4)相应的财力:近一年(2010年)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

      (5)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和管理能力。

      (6)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评定信用等级不得为D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合法分包应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川交(2006)79号《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若在同一标段中出现上述关联企业,将按其由上而下的关联关系保留其中最低一级企业投标资格,对上一层投标企业将不接受其投标;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在同一标段投标)。

      3.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09]22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对未按要求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查阅投标人是否办理信誉等级登记手续),招标人不接受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其中第一信封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单位介绍信;⑤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影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下同)一套(原件仅用于校核)于2011年8月16日至 2011年8月22日9:00-17:00(北京时间)(不含公休节假日)到绕城高速十陵(绕城东)服务区109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5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须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但接受投标人的书面质疑。

      6.2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1年9月7日上午9:00-10: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大厦21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10万元整;C级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15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形式,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划入招标人的指定帐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等媒体上发布。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投标人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

      a.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b.近5年(2006年8月至今)已完施工项目情况表

      c.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3表(格式后附)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书面资料(3张公示表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所投标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 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人公示资料递交招标人,投标人应确保公示资料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的一致性,并由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格式原样于开标同日或次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结束后10日内接受投诉和举报。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其业绩、人员最低条件要求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应以公示资料为准。未经公示或虽经公示的业绩、人员,其所附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的业绩、人员。

      2)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间接受投诉和举报。

      3)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08]33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10. 投标承诺函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期后3工作日内,即2011年8月25日17:00时之前,投标人凭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向招标人提交一份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承诺函。承诺函应密封包装,封套上不得有任何投标人标识,承诺函提交后,将由招标人的监督部门参与封存,并在投标人送交投标文件时公开开封。若投标人投标承诺函未按时提交给招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遵从投标承诺函的承诺内容的,也视为放弃投标,并将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川交函[2010]466号文规定进行处罚:

      1)放弃投标一次的,给予期限为3–6个月的C级信用评价;

      2)处罚期内再次放弃投标的,给予期限为3–6个月的D级信用评价;

      3)放弃中标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被投诉人的有关违规事实予以通报并取消其1-2年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四川成都绕城(东段)高速公路东服务区综合办公楼

      邮    编: 610041

      电    话: 028–84118412-897025

      传    真: 028–84687310

      联 系 人: 李小姐、唐小姐

      帐 户 名:四川省交通厅绕城(东段)高速公路管理处

      开 户 行:建行双楠支行

      银行帐号:51001875436050068595

       

       

      招标人:四川成都绕城(东段)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川西片区)

                                                      2011年8月16日

       

       

      附件1:投标承诺函

       

      都江堰至映秀段高速公路隧道路面病害整治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承诺函

       

      致:   (招标人全称)    :

       

      根据招标公告的要求,我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期后3个工作日内递交投标承诺函,承诺如下:

      1、确认选择都映高速公路隧道路面病害整治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第    标段的投标;

      2、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我单位基本账户向招标人一次性足额提交投标担保;

      3、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送交截至时间、地点送交我单位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

      4、承诺递交本投标承诺函后,必须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人公示资料递交招标人。

      5、承诺声明,我方所送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 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同时承诺:若我单位在投标期间未遵从投标承诺函的承诺内容,将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川交发[2009]22号)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川交函[2010]466号)文规定处理。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公示表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营业执照 编号 发证单位 注册资金
         
    资   质 等级 发证单位 证书号
    施工资质      
    安全生产

      许可证
    发证单位 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职称或学历
    职称或学历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企业

      技术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职     称
    职称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关联企业 名称及与投标人关系 营业执照 资    质
    编号 发证单位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注:1、公示内容仅提供本表即可,不附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必须提供要求(具体见投标文件格式)的证明材料。

       

       

      公示表2  近5年(自2006年8月起)已完施工项目情况表

      (高速公路路面养护)

      
    项目或指标 单位 1 2 3
    工程名称

      (或公路名称)
         

       

       
     
    路面结构类型        
    路面施工工作量 m2      
    主要养护施工内容

      及施工方式
           
    质量等级        
    合同金额 万元      
    交工日期 年/月/日      
    发包人单位(全称)

      及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全称)

      及联系电话
           


      注:1、公示内容仅提供本表即可,不附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必须提供与公示资料一致并满足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公式表3  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序号 内容 姓名 职务 职称
    1 项目经理

      1人
         
    证书 发证机关 编号
    身份证    
    注册建造师证(公路)    
    职称证    
    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B类)
       
    2 项目总工

      1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证书 发证机关 编号
    身份证    
    职称证    
    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B类)
       
    3 安全负责人

      1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证书 发证机关 编号
    身份证    
    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C类)
       


      注:1、公示内容仅提供本表即可,不附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必须必须提供与公示资料一致并满足最低条件要求的人员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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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江堰至映秀段高速公路隧道路面病害整治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2011年08月16日 00时00分
  • 来源: 交通运输厅
  •   1. 招标条件

      都江堰至映秀段高速公路隧道路面病害整治工程项目,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项目发包人为四川成都绕城(东段)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川西片区)。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由四川成都绕城(东段)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川西片区)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该项目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都映高速公路起于都江堰,止于汶川县映秀镇,总长25.858km。目前通车段落共有三个隧道,分别是紫坪铺隧道、龙洞子隧道、龙溪隧道。受“5.12”地震余震影响,加之隧道路面先天不足,目前隧道内存在路面积水、推移、剥落、横向反射裂缝等不同程度的病害。结合目前都映高速公路营运的需求,需要对隧道路面病害进行综合整治,隧道长度、桩号见下表。

      
    隧道名称 隧道长度(m) 起止桩号
    左线 右线 左线 右线
    紫坪埔隧道 4111 4081 LK13+350-LK17+440 K13+385-K17+445
    龙洞子隧道 1070 1024 LK19+665-LK20+735 K19+682-K20+706
    龙溪隧道 3658 3691 LK21+420-LK25+078 K21+422-K25+113


      2.2招标范围:都映高速公路隧道路面病害整治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工程内容包括车道沥青砼、水泥砼面层翻修、基层和底基层挖补、路面裂缝处治等。

      2.3标段划分: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划分为1个合同段,合同号为LMZZ 。

      2.4计划工期:3 个月(2011年10月前完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1)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总承包一级且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

      (3)近五年内(2006年8月起至今)独立完成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病害处治施工二个及以上且累计50万平方米及以上;

      (4)相应的财力:近一年(2010年)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

      (5)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和管理能力。

      (6)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评定信用等级不得为D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合法分包应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川交(2006)79号《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若在同一标段中出现上述关联企业,将按其由上而下的关联关系保留其中最低一级企业投标资格,对上一层投标企业将不接受其投标;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在同一标段投标)。

      3.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09]22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对未按要求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查阅投标人是否办理信誉等级登记手续),招标人不接受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其中第一信封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单位介绍信;⑤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影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下同)一套(原件仅用于校核)于2011年8月16日至 2011年8月22日9:00-17:00(北京时间)(不含公休节假日)到绕城高速十陵(绕城东)服务区109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5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须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但接受投标人的书面质疑。

      6.2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1年9月7日上午9:00-10: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大厦21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10万元整;C级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15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形式,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划入招标人的指定帐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等媒体上发布。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投标人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

      a.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b.近5年(2006年8月至今)已完施工项目情况表

      c.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3表(格式后附)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书面资料(3张公示表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所投标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 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人公示资料递交招标人,投标人应确保公示资料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的一致性,并由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格式原样于开标同日或次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结束后10日内接受投诉和举报。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其业绩、人员最低条件要求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应以公示资料为准。未经公示或虽经公示的业绩、人员,其所附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的业绩、人员。

      2)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间接受投诉和举报。

      3)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08]33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10. 投标承诺函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期后3工作日内,即2011年8月25日17:00时之前,投标人凭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向招标人提交一份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承诺函。承诺函应密封包装,封套上不得有任何投标人标识,承诺函提交后,将由招标人的监督部门参与封存,并在投标人送交投标文件时公开开封。若投标人投标承诺函未按时提交给招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遵从投标承诺函的承诺内容的,也视为放弃投标,并将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川交函[2010]466号文规定进行处罚:

      1)放弃投标一次的,给予期限为3–6个月的C级信用评价;

      2)处罚期内再次放弃投标的,给予期限为3–6个月的D级信用评价;

      3)放弃中标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被投诉人的有关违规事实予以通报并取消其1-2年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四川成都绕城(东段)高速公路东服务区综合办公楼

      邮    编: 610041

      电    话: 028–84118412-897025

      传    真: 028–84687310

      联 系 人: 李小姐、唐小姐

      帐 户 名:四川省交通厅绕城(东段)高速公路管理处

      开 户 行:建行双楠支行

      银行帐号:51001875436050068595

       

       

      招标人:四川成都绕城(东段)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川西片区)

                                                      2011年8月16日

       

       

      附件1:投标承诺函

       

      都江堰至映秀段高速公路隧道路面病害整治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承诺函

       

      致:   (招标人全称)    :

       

      根据招标公告的要求,我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期后3个工作日内递交投标承诺函,承诺如下:

      1、确认选择都映高速公路隧道路面病害整治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第    标段的投标;

      2、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我单位基本账户向招标人一次性足额提交投标担保;

      3、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送交截至时间、地点送交我单位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

      4、承诺递交本投标承诺函后,必须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人公示资料递交招标人。

      5、承诺声明,我方所送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 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同时承诺:若我单位在投标期间未遵从投标承诺函的承诺内容,将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川交发[2009]22号)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川交函[2010]466号)文规定处理。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公示表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营业执照 编号 发证单位 注册资金
         
    资   质 等级 发证单位 证书号
    施工资质      
    安全生产

      许可证
    发证单位 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职称或学历
    职称或学历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企业

      技术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职     称
    职称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关联企业 名称及与投标人关系 营业执照 资    质
    编号 发证单位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注:1、公示内容仅提供本表即可,不附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必须提供要求(具体见投标文件格式)的证明材料。

       

       

      公示表2  近5年(自2006年8月起)已完施工项目情况表

      (高速公路路面养护)

      
    项目或指标 单位 1 2 3
    工程名称

      (或公路名称)
         

       

       
     
    路面结构类型        
    路面施工工作量 m2      
    主要养护施工内容

      及施工方式
           
    质量等级        
    合同金额 万元      
    交工日期 年/月/日      
    发包人单位(全称)

      及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全称)

      及联系电话
           


      注:1、公示内容仅提供本表即可,不附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必须提供与公示资料一致并满足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公式表3  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序号 内容 姓名 职务 职称
    1 项目经理

      1人
         
    证书 发证机关 编号
    身份证    
    注册建造师证(公路)    
    职称证    
    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B类)
       
    2 项目总工

      1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证书 发证机关 编号
    身份证    
    职称证    
    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B类)
       
    3 安全负责人

      1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证书 发证机关 编号
    身份证    
    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C类)
       


      注:1、公示内容仅提供本表即可,不附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必须必须提供与公示资料一致并满足最低条件要求的人员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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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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