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示范区与示范企业(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四川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示范区及示范企业(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促进我省生产性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我们制定了《关于推进全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示范区与示范企业(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四川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示范区及示范企业(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并做好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建设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机构)审核、认定工作。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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