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川办函[2011]146号
(此文件已于2017年12月29日宣布失效)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283号)精神,为加强全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全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各地、各部门做好专项清理工作的部署和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工作检查,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 宁 副省长
副组长:彭 琳 省政府副秘书长
高 烽 交通运输厅厅长(负责日常工作)
成 员:鲜 雄 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邵小龙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一宏 财政厅副厅长
杨苏萍 监察厅副厅长、省纠风办副主任
赵 英 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厅,承担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鲜雄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议事协调机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结束后即撤销。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 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