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2007—2015)》2011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川办函[2011]140号
(此文件已于2017年12月29日宣布失效)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四川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2007—2015)》2011年度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为加快推进我省红色旅游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2007—2015)的通知》(川办函〔2008〕43号),结合我省红色旅游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长征丰碑、伟人故里、川陕苏区”三大主题和品牌,着力抓好6大红色旅游片区、36个重点红色旅游区、8条精品红色旅游线路的建设,形成红色旅游发展的基本框架,力争成为主题鲜明、交通便利、设施完善、服务配套的旅游目的地,使红色旅游成为带动革命老区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显著改善革命老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努力提高革命老区人民的生活水平,精心打造和培育抗震救灾旅游产品和品牌。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编制红色旅游规划。
加强对跨行政区域重点红色旅游区的规划指导,引导区域内红色旅游资源得到合理有序开发,组织编制四川省全国红色旅游总体建设二期方案、震区“三基地一窗口”红色旅游规划等。各市(州)结合当地城乡规划,组织编制当地红色旅游景区规划、城镇规划、片区和线路规划等。(责任单位:相关市、州人民政府;指导、支持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林业厅、文化厅省旅游局)
(二)做好红色旅游配套设施建设。
1.机场建设。推进四川亚丁香格里拉机场的论证及立项工作,尽快完成西昌机场的改造升级。(责任单位:甘孜州、凉山州人民政府;指导、支持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民航西南管理局)
2.公路建设。推进邓小平故里西环线、乐至县城—陈毅故里直通线、苍溪红军渡—旺苍红军城、东河口地震遗址公园—唐家河等公路建设。各相关市(州)要认真做好与“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对接,积极开展前期工作,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做好资金平衡方案,确保资金不留缺口。交通部门要按照 “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积极指导项目建设,服务于红色旅游产业发展。(责任单位:相关市、州人民政府;指导、支持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
3.信息服务与解说系统建设。积极推进红色旅游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红色旅游信息网络和优质的红色旅游信息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指导、支持部门:省委宣传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文化厅、省旅游局)
4.红色旅游商品开发。开发长征文化旅游商品、伟人情结旅游商品、巴山魂旅游商品等。(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指导、支持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文化厅、省旅游局)
(三)打造旅游精品。
1.打造红色旅游精品景区。加快建设小平故里—华蓥山旅游区为全国红色旅游精品景区。(责任单位:广安市人民政府;指导、支持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局)
2.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推进雪山草地红色旅游精品线、大渡河红色旅游精品线、伟人故里红色旅游精品线、剑门蜀道红色旅游精品线、嘉陵江红色旅游精品线、川陕苏区红色旅游精品线、四渡赤水红色旅游精品线、甘孜会师红色旅游精品线、四川省抗震救灾红色旅游精品线、彝海结盟、会理会议遗址红色旅游精品线的打造。(责任单位:相关市、州人民政府;指导、支持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厅、省旅游局)
3.推进红色旅游经典景区项目建设。推进陈毅故居景区、赵一曼纪念馆、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会理会议遗址与蛟平渡战斗遗址、朱德故居纪念馆、万源保卫战战史陈列馆、刘伯坚烈士纪念馆、华蓥山游击队纪念馆、苍溪红军渡纪念地的建设。(责任单位:相关市、州人民政府;指导、支持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厅、省旅游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推广。结合建党90周年等重大纪念活动及其他重要节假日,组织系列宣传推广活动。举办红色旅游博览会、红歌会,编演红色经典文艺作品等,营造健康浓郁的红色旅游文化氛围。鼓励旅行社积极开展红色旅游经营活动,组织设计红色旅游线路。增加刊播红色旅游公益广告,出版红色旅游系列图书,拍摄一批红色旅游宣传片。加强红色旅游网络资源建设,建立完善红色旅游网上展馆,建设红色旅游综合信息系统和数据库。鼓励利用各类旅游交易平台,办好红色旅游专题展览展示活动。(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指导、支持部门:省委宣传部、省委党史研究室、文化厅、省旅游局)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定期对红色旅游导游员、讲解员分级分期进行培训。大力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红色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旅游职业教育,提高红色旅游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有条件的大专院校要开设与红色旅游相关的课程和专题班;建立有利于红色旅游人才成长的长效机制;鼓励教师、大学生和离退休干部等参与红色旅游志愿服务;加快推进旅游人才信息网络化。(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指导、支持部门:省委宣传部、教育厅、文化厅、省旅游局)
(三)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和利用。按照妥善保护、科学利用原则,加强对重要文物、遗址遗迹、纪念地、名人故居、历史文献的修复和保护,推进红色历史文化资源的数字化保护和有效传承。重视革命文物和文献资料的发掘 、征集、整理、研究和利用工作,不断拓展和深化红色旅游思想文化内涵。各地要加强资源普查,制定保护方案,落实保护措施,做好各类革命历史文化资产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指导、支持部门:省委党史研究室、省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