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批复全省18个市2011-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调整专项规划
2011年10月08日 00时00分
来源:
林业厅
按照国家发改委等五委(部、局)《关于适当调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西部〔2010〕2670号)精神,以及我省提出的专项规划修编工作应遵循的几项原则和具体要求,全省各地及时开展了2011-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调整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五委(部、局)对我省2011-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调整规划的批复,在对各地编制的调整规划仔细审查的基础上,近日,省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除甘孜、阿坝、凉山以外的成都等18个市的调整规划进行了批复。批复明确了各市2011-2015年退耕农户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的具体建设任务,并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专项建设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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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