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确定2011年度新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项目实施县
为更合理、高效使用今年中央新增专项建设资金,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经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研究决定,今年采取比选方式确定新增专项建设资金项目实施县。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各项目申报县的项目实施初步方案进行了评审。评审专家依据国家、省关于新增专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全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等,重点对各项目申报县拟建产业项目、实施区域和中央资金补助标准等进行了认真审查比选,并报请省领导同意,最终确定南部、会理等52个县(市、区)为2011年新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项目实施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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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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