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项目资金安排情况的公告
2011年,四川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不低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不低于每人每年200元,省财政厅累计下拨补助资金183534.0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29511万元,省财政54023.06万元),较上年增长84.76%。该资金专项用于对我省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含在当地参保的大学生)的缴费补助。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采取“当年预拨、次年结算”的方式拨付到各地,由各地对参保居民给予缴费补助。现将该项目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
2011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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