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公告
按照中央、省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相关政策,省财政厅下达2011年度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公用经费、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校舍维修改造、免费教科书)资金合计63689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18159万元,省级资金118731万元。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资金分配、使用公开透明,现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公用经费和校舍维修改造资金补助对象为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中小学校;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免费教科书资金补助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免费教科书由省教育厅统一采购)。
二、补助标准:
(一)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小学生均400元/年、初中生均600元/年,弥补农村薄弱学校小学教学点公用经费不足生均400元/年(不含2011年提标资金)。
(二)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1.高海拔地区补助标准为生均1200元/年;2.其余地区补助标准为小学生均750元/年、初中生均1000元/年。
(三)校舍维修改造资金补助标准:1.高海拔地区补助标准为1000元/平方米;2.其余地区补助标准为500元/平方米。
(四)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小学生均90元/年、初中生均180元/年。
201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