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关心的盐亭保障性住房,看这里!
加强信息公开,建立沟通桥梁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和“五公开”的原则,高标准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日常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社区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等渠道,建立多渠道的信息公开形式,搭建了政务工作与老百姓沟通的桥梁,增加群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提升群众参与度、知晓率,消除管理机构与群众之间的误解。
部门联动提实效,政务公开促服务
保障房服务对象属于比较特殊的群体,保障房所处位置比较分散,不便于集中管理,为把国家的便民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我县建立了规建、民政、工商、公安、社区等多个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简化审批流程,畅通办事渠道,采取初审派专人到申请人居住地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同住家庭人口及住房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如不符合条件将当面向申请人解释,并退回申请,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由社区居委会在《盐亭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核表》初审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送交云溪镇、街道办复审,复审合格的由云溪镇、街道办在复查栏内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同时将申请人的情况在社区公示栏公示7日,公示过程中群众有异议和举报的,各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经核实不符合配租条件的,由云溪镇、街道办书面通知申请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云溪镇、街道办在公示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送县规建局房管所。房管所在收到云溪镇、街道办复审意见之日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予以审核,并对申请人及家底成员的收入、住房、车辆、工商、住房公积金等情况进行调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盖上单位公章送县规建局备案。
县规建局在收到房管所提交的材料后,对申请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抽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社区公示栏等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县规建局签署核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发给《盐亭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资格证》。
通过这种初审、复审、公示、审核、核查、公示、配租的七道程序,严把入住关口。从而使我县困难群众的住房得到了改善。同时还设置了公开监督咨询电话、采取入住保障房申请人姓名照片上墙公示、在电视台上公布等方式让群众看得到、便获取、易理解、好参与,为群众提供了“一站式”便民服务,为入住群众办理了《保障房租赁证》。
通过公开入住流程、维修流程、管理动态等服务事项,为服务好群众,公开招标物业管理企业,加强了小区卫生的清扫、安全的巡视巡查,及时维修维护,公共设施的保护保养。做到公开面对面,保障服务心贴心。
强化管理保民生
政务公开推进以来,为了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严厉整治违规转租、转让、转借、空置等行为,促使我县保障性住房管理更加规范化。县规建局已成立了专项工作组,统一指挥,从4月12日起至5月30日止对全县保障性住房开展全面专项清理。
发布了清理公告20份,设置了举报电话2台。抽调工作人员16人,组建了具体清理小组4个。召开了清理工作动员会议,周密部署,分解了任务,严明了纪律。现已对2072户进行逐一调查核实,登记确认并核实出不符合入住条件和转租转借转让空置的38户,目前正在清退中。
对这次清理中发现的现已不再符合保障性住房入住规定条件的,按相关规定一律清退出户。拒不退房的,将采取法律强制措施,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这项清理工作的开展在广大群众中得到了很好反响,进一步体现了我县保障房分配管理的公开、透明、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