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公安厅厅长侍俊到省整治办检查督导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有关准备情况
12月20日上午,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侍俊,在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整治办主任张晋川等领导陪同下,专程到设在厅交警总队的省整治办看望全体工作人员,检查督导即将开展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有关准备情况。
侍俊视察了办公室硬件设施和基础台账建设,充分肯定前期开展的工作,代表省政府对大家辛勤劳动表示感谢和慰问,勉励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职,真抓实干,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组织协调推动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随后,侍俊主持召开会议,听取省整治办、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管局、农业厅和交警总队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有关准备情况的工作汇报,对12月21日全省统一行动提出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必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坚决杜绝政令不畅、推诿拖拉等现象出现,在关键时刻必须体现政府形象和政府效能,确保21日的全省货车专项整治战役全面打响。二是要紧抓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省整治办和相关省直部门要立即收集掌握各地准备情况,特别对货车专用通道、劝返通道、计重设备、治超点和标志标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按照职责分工的原则,所有硬件、软件设施务必在全省统一实施时间21日12时前全部到位。三是要协同配合。全省公安机关特别是“一把手”要统一认识,高度清醒,主动配合开展好联合执法、缓堵保畅、应急维稳等工作,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要设法租用30至50台简易电子计重设备,在规定时间安装完毕,减轻交通运输和路运公司负担。四是要严格问责。各地各部门必须立说立行,全力做好21日统一行动的有关准备工作,凡是在规定时限未能完成、影响全省统一行动的部门和个人,一律按这次省政府治理超限超载问责规定追责。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袁刚,省安委会副主任、正厅级侦察员王光辉,省交通运输厅安全总监胡大昌,省安监局副局长苏国超,省农业厅副厅长牟锦毅,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处长张田义,厅交警总队政委叶建昆,副总队长廖中平、谭晓华及省整治办、交警总队相关处室负责人先后陪同检查督导和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