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禁止超限超载车驶入高速和其他收费公路
2013年12月19日 00时00分
来源:
省安全监管局
12月13日,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公告》,对消除货运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公告》要求,货物业主应严格检查货运车辆核定载质量,严格按照核定载质量装载,严禁超载车辆驶出装载场地;运输企业、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应严格按照车辆核定载质量装载货物,拒绝、抵制超载,驾驶人不得违法驾驶超载车辆;严禁车辆制造、维修企业非法改装、加装货运车辆货厢栏板、钢板弹簧、灯光装置等,严禁非法改变已登记货运车辆技术参数;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和其他收费公路,已进入高速公路和其他收费公路的超载车辆,必须就近驶离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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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