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布省级部门“权力清单” 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
省政府网站:
省级各部门只能对目录内所列的386项行政许可项目、代国务院部门初审的57项行政许可项目,以及作为过渡事项暂时保留的11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施审批。除此之外,一律不得实施审批或变相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省政府要求,从现在起各省级部门要陆续在本部门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开及审批流程等。
记者从省编办了解到,我省从2013年底实施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以来,已累计取消、下放和规范调整556项审批事项,占原总数的二分之一,超额完成减少三分之一的计划。今年我省还将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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