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现 总共211项
211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将清理规范,其中保留133项,取消47项,转变16项(改为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技术服务),规范15项(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编制申报材料)。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各级各部门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本级本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接受社会监督。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分类实行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省政府决定清理规范200项前置审批事项,其中保留136项,改为后置54项,取消10项。 (记者 何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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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