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清理规范186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记者获悉,黑龙江省政府审定、规范了政府部门涉及的284个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意见,清理规范186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今后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总清理规范比例为65.5%。
本次清理规范中,取消90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转化10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规范86项,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98项,申请人应按要求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建立起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近日,黑龙江省政府将以“省政府令”形式公布清理规范成果,并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编办门户网站公布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在本次清理中,坚持依法依规,对应国家相关取消事项,一律取消;坚持并联审核,部门意见上报后各组及时进行全面综合审核;坚持比对查找,审核过程中多角度进行比对,从中甄别具有行政审批性质的中介服务事项;坚持四重会审,坚持审核组初审、综合组牵头复审、疑难问题召开会议进一步研究论证、分歧事项提请省政府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
据介绍,下一步,黑龙江省政府将对取消和转化的中介服务事项及时调整相应行政审批的权力运行流程和审批要件,对规范和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研究提出破除垄断、切断利益关联、规范收费等深度改革任务的具体措施。(记者 张进中、朱伟华 记者 王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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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