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双公示”定下时间表明年3月底前实现全覆盖
按照相关部署,省直各部门12月10日前应至少公示1条信息,年底前将今年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全部公示,2016年3月底前将去年及以前的“双公示”信息全部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示;新的“双公示”信息自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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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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