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55项行政审批事项将下放
55项计划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中国公民出境的许可、道路挖掘的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的许可、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资格的审核、城市垃圾清运的许可等内容。
2014年,乌鲁木齐改善民生10个方面100件实事中提出,加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力度,对市属各部门现有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取消、下放30%行政审批事项。
这次清理的166项行政审批事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除55项行政审批事项,实施部门清理后原则上将一律予以下放外,剩余的111项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实施的单位将按照清理标准要求进行清理。
此次下放清理的标准为,设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以及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定,应当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外的,市级部门一般不再行使审批权限,予以下放;设定依据规定由市级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可委托区(县)行政机关实施的,由该行政机关通过委托的方式予以下放。 (记者 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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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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