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4年行政审批事项要减少一半以上
根据新近出台的《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宁夏将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坚持“三个一律”,即凡是负面清单以外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凡是直接面向基层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审批权限,凡是自治区级权限内的企业审核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
为了防止行政审批事项边增边减,明减暗增,宁夏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审查程序,建立目录管理制度、听证会制度,并规定今后一律不得用规范性文件来设定行政审批事项,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则上不再新设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的前置评价、评估事项也将进行整合,宁夏规定环境和安全评价及能耗评估按项目进行,气象、地震、矿产评估由县(区)级人民政府或工业园区按区域组织,其他评估事项一律改事前评估为事中事后监管。
此外,宁夏还将改革工商注册制度,改“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改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 (记者 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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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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