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拟对135行政审批事项拟取消转移或下放
镇街中心镇承接部分委托事项
在“拟委托管理事项目录”中,共涉及58个事项的委托管理。但南都记者发现,这些事项的承接对象都是镇街政府或中心镇政府,并没有一个事项是委托给社会组织。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排放污染物(水、大气、噪声)许可证”、“设立(变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年检”等事项拟将委托镇街中心镇管理。
“取消”事项转移到其他部门
本次《东莞市人民政府2014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中,南都发现“拟取消事项”和“拟委托管理事项”中,涉及今年东莞市食药监局承接来自工商、质监和经信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一事的后续内容颇多,在拟取消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中,涉及工商、质监与经信部门的各项行政许可、日常管理事项几乎全部属于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转交至食药监局部门后,所衍生出来的事项调整。
涉及此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转移而产生的“拟取消事项”,除了经信局“酒类批发许可证核发和年审”、“酒类零售许可证核发和年审”两项外,还包括东莞市工商局的“食品流通许可”等三项行政许可,东莞市质监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事项。但是,这些被拟取消的行政事项虽然“被取消”,但是却并没有“消失”,而是通过了转移的方式重新出现在食药监部门的手中。
权力“下放”多因架构调整
南都记者查阅发现,在本次拟委托管理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中,东莞市食药监局方面共有13项职能以“权职下放”的方式被委托管理。这些被“下放”的事项中,又以涉及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为主,承接对象为东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
食药监部门这次事权下放,与东莞市食药监局最近进行架构调整有着莫大关系。食药监局原设6个直属分局变更为29个食药监分局,今后针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将更多由属地的食药监分局来承担。 (记者 严铧 黎明)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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