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改工作简报第17期:我省行政权力清理初见成效
为巩固行政权力清理成果、加强行政职权目录管理,省同时建立了行权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和电子监察管理办法,严格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目录的行政权力不得行使,列入目录的行政权力(除涉密事项外)必须在平台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与全面监察的深度融合,在执法主体资格、办理时限、自由裁量权限等7个方面设置监察点位和廉政风险防控点位,实施监察问责;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查询行政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办理指南、审批条件、法定依据、维权渠道、填报示范模板等服务信息,或申请办理行为监督行政权力运行。目前,权力清单的承诺事项与实际行权保持高度一致,初步形成了权界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权力运行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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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