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召开水利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和
“千江万河”清理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暨幸福河湖建设工作视频会议

  • 2024年04月30日 15时04分
  • 来源: 四川河湖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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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28日,绵阳市召开水利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和“千江万河”清理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暨幸福河湖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绵阳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马建光主持会议并讲话。绵阳市水利局副局长、市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李果、市水利局副局长黄大为、市水利局机关党委书记秦涛、市河湖保护中心主任、市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黄顺分别对千江万河清理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涉水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幸福河湖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

    会议指出

    抓好千江万河清理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涉水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幸福河湖建设工作落实,均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及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均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河湖长制工作和“生态美市”战略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也是借国、省东风,强力推动辖区河湖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整治的有利契机,更是市、县、乡各级水利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会议强调

    一要坚决扛牢责任担当。市、县、乡水利部门和相关人员要锚定河湖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涉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幸福河湖建设工作目标任务,扛牢责任担当,履行职责使命,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务必乘势而为,切实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推进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二要聚焦问题真查实改。各县市区和园区水利部门要对照全市《千江万河清理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的六个方面内容,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水利部门要点,深入排查水利行业存在的各类涉水生态环境问题。对排查起底的所有问题,全部纳入台账管理,要以“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推动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严重影响行洪、危胁工程安全的“四乱”问题要迅速完成整改;确因不抗力因素或重大舆情影响不能在汛前完成的,经县级总河长同意并由市级上报省河长办审核通过后可延期销号。要按照“全链条”强化涉河监管、“全要素”完善河湖本底数据、“全方位”建立制度体系要求,健全长效举措,防止问题反弹。对重难点问题,要及时提请河长督办,并利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以法治手段力量助力重点问题整改。三要强化督考压实责任。按照“省级统筹指导、市级督办审核,县级组织落实、行业督促推进”的工作原则,全市将强化推进调度,对“四乱”问题整治不彻底、工作推进滞后、河湖长及责任单位履职尽责不到位、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以及问题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视情提示、通报、约谈。即日起,市河长办将派出5个工作组,分片区对专项工作推进及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暗访抽查,重点督办漏报瞒报、应付整改、虚假整改、拖延整改、顶风违建等突出问题,并将曝光、提示、督办、约谈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扣分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和园区水利部门要对照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针对辖区相关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属地责任和县乡河湖长责任,防止问题不清、责任不明和相互推诿。四要全域创建幸福河湖。江油市和游仙区要紧抓芙蓉溪全国幸福河建设试点提质收尾工作,抓紧新增配套项目,擦亮芙蓉溪幸福河名片,高标准完成部、省验收工作;3条拟入选省级幸福河湖建设试点的区县,要紧抓建设机遇,绘好建设蓝图,细化责任分工,对标对表完成;其它县市区和园区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全面夯实辖区河湖生态本底,同步优先选择主要河湖段流经城镇等人口密集区域河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内的整个河段先期打造储备,为争创国、省幸福河湖试点做好充分准备,推动辖区幸福河湖建设有样板有试点。

    会议还对防汛值班、避险搬迁、水保项目实施和水土保持示范县争取、中型灌区建设项目包装和国债项目推进等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

    市水利局以及各县(市、区)和园区水利部门、河长办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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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召开水利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和
    “千江万河”清理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暨幸福河湖建设工作视频会议

  • 2024年04月30日 15时04分
  • 来源: 四川河湖微信公众号
  • 4月28日,绵阳市召开水利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和“千江万河”清理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暨幸福河湖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绵阳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马建光主持会议并讲话。绵阳市水利局副局长、市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李果、市水利局副局长黄大为、市水利局机关党委书记秦涛、市河湖保护中心主任、市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黄顺分别对千江万河清理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涉水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幸福河湖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

    会议指出

    抓好千江万河清理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涉水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幸福河湖建设工作落实,均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及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均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河湖长制工作和“生态美市”战略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也是借国、省东风,强力推动辖区河湖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整治的有利契机,更是市、县、乡各级水利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会议强调

    一要坚决扛牢责任担当。市、县、乡水利部门和相关人员要锚定河湖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涉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幸福河湖建设工作目标任务,扛牢责任担当,履行职责使命,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务必乘势而为,切实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推进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二要聚焦问题真查实改。各县市区和园区水利部门要对照全市《千江万河清理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的六个方面内容,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水利部门要点,深入排查水利行业存在的各类涉水生态环境问题。对排查起底的所有问题,全部纳入台账管理,要以“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推动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严重影响行洪、危胁工程安全的“四乱”问题要迅速完成整改;确因不抗力因素或重大舆情影响不能在汛前完成的,经县级总河长同意并由市级上报省河长办审核通过后可延期销号。要按照“全链条”强化涉河监管、“全要素”完善河湖本底数据、“全方位”建立制度体系要求,健全长效举措,防止问题反弹。对重难点问题,要及时提请河长督办,并利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以法治手段力量助力重点问题整改。三要强化督考压实责任。按照“省级统筹指导、市级督办审核,县级组织落实、行业督促推进”的工作原则,全市将强化推进调度,对“四乱”问题整治不彻底、工作推进滞后、河湖长及责任单位履职尽责不到位、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以及问题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视情提示、通报、约谈。即日起,市河长办将派出5个工作组,分片区对专项工作推进及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暗访抽查,重点督办漏报瞒报、应付整改、虚假整改、拖延整改、顶风违建等突出问题,并将曝光、提示、督办、约谈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扣分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和园区水利部门要对照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针对辖区相关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属地责任和县乡河湖长责任,防止问题不清、责任不明和相互推诿。四要全域创建幸福河湖。江油市和游仙区要紧抓芙蓉溪全国幸福河建设试点提质收尾工作,抓紧新增配套项目,擦亮芙蓉溪幸福河名片,高标准完成部、省验收工作;3条拟入选省级幸福河湖建设试点的区县,要紧抓建设机遇,绘好建设蓝图,细化责任分工,对标对表完成;其它县市区和园区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全面夯实辖区河湖生态本底,同步优先选择主要河湖段流经城镇等人口密集区域河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内的整个河段先期打造储备,为争创国、省幸福河湖试点做好充分准备,推动辖区幸福河湖建设有样板有试点。

    会议还对防汛值班、避险搬迁、水保项目实施和水土保持示范县争取、中型灌区建设项目包装和国债项目推进等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

    市水利局以及各县(市、区)和园区水利部门、河长办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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