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进行时 | 解读千江万河清理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特点
近日,四川省千江万河清理整治大提升行动通知正式印发。通知分为总体要求、行动目标、主要任务、实施安排、保障措施五个部分,将河湖长制平台内万余条(个)河流、湖泊、水库全部作为清理整治范围,着力解决对河道行洪畅通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树立防洪风险防范意识不牢固、清理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不全面、不彻底等问题。
本次专项行动特点,突出“五个紧盯”
一是紧盯河道施工违规住人重点问题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工棚营地、违规住人、未经批准设置施工临时设施等妨碍河道行洪及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督促在汛前完成清理整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在建、新开工的涉河建设项目,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防洪影响风险评估定级,分级分类建立重点监管名录。
二是紧盯河湖“四乱”问题整改关键环节
严格执行“四乱”问题判定和整改标准,逐项目逐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坚持应拆尽拆的清理整改工作总基调,杜绝以补办手续代替拆除取缔,拆除取缔不彻底的一律不得验收销号。对严重妨碍行洪、威胁工程安全的,要求在汛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紧盯涉河违法行政处罚重要手段
加强行政监管与行政执法无缝衔接,“零容忍”查处涉河湖违法违规案件。应予立案的全部立案,应处从严,严处从重,对拒不配合行政调查、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提请司法部门协助或者申请强制执行。
四是紧盯工作落实向下向下再向下
省河长制办公室组建省级工作专班,负责专项行动的暗访、抽查、督办、约谈、考核、通报等各项工作,并加大省级现场抽查比例向下传导工作压力。要求各地也组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专门负责专项行动各项任务推进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是紧盯考核问责重要保障措施
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河湖长制省级考核。对“四乱”问题整治不彻底、工作推进滞后、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在年度考核中严格加重扣分,问题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按程序提请有关部门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责问责。同时暂停行政区域内涉河、采砂等许可办理,并取消河湖长制省级资金激励、幸福河湖创建、河湖管理保护相关评优评奖表彰的参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