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深化“河湖长制+审计”协作机制全力推动幸福河湖建设
为推进河湖长制与审计工作深度融合,高效推动涉水环境问题行政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贯通、形成涉水问题监督合力,奋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湖。按照《德阳市涉水环境问题行政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作机制的工作办法》(德水发〔2022〕8号)相关工作部署,11月29日,德阳市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市审计局到罗江区开展巡河督导工作,并组织召开深化“河湖长制+审计”协作机制研讨会。市、区两级河长制办公室、审计部门相关同志参加。
调研组一行围绕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方面,先后调研了罗江区白马关镇凤雏湖水经济建设情况、略坪镇松花村“解放模式”推广情况、玉京湖水利风景区创建等工作。
座谈会上,市、区两级河长制办公室、审计局围绕河湖治理与保护、涉水环境审计等方面开展交流讨论。会议强调,一是要加强信息共享。市、县两级河长办和审计局要以解决涉水问题为导向,围绕“重点水域、敏感区域”,紧盯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及其他河湖突出问题,形成“行政+审计”双重震慑的监督合力。二是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河湖长制+审计”工作联合巡查制度、督查暗访制度、会商研判制度等,通过沟通磋商、督导检查等方式,实现行政执法与审计监督的“无缝衔接”,构建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生态共建共治管理机制。三是要推动整改见效。河长制办公室、审计部门要督促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聚焦问题、对单销号,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促进整改成果长效化,全力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的转变,助推美丽宜居幸福德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