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协同联动 共建美丽四川
四川公安重拳出击全力护航巴山蜀水秀美安澜
四川公安重拳出击全力护航巴山蜀水秀美安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要求,“四川生态环境”开设了“部门协同联动、共建美丽四川”专栏,展现有关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三管三必须”责任,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推进美丽四川建设的思路举措和成果成效。
四川公安以“昆仑”行动等专项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力开展污染防治攻坚“九大战役”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始终保持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高压严打态势,取得了2022年“昆仑”行动排名全国第一的好成绩,切实为巴山蜀水更加秀美安澜贡献公安力量。
坚持最强主责担当 重拳打击突出犯罪
严打污染环境犯罪。先后部署开展打击生态环境污染犯罪专项行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清废净川”专项打击、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专项工作,对破坏生态环境、高污染重点领域、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犯罪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震慑犯罪。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257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407人,采取强制措施3465人。
严打矿产资源犯罪。成立打击长江非法采砂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严查严惩“砂霸”“矿霸”等黑恶势力,深挖幕后“保护伞”,做到除恶务尽、打深打透。今年以来,共侦破非法采矿类刑事案件6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7人,打掉犯罪团伙16个,查获非法采砂船舶50艘,侦办部督案件12起。
严打涉地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和破坏自然保护地犯罪,今年以来,共侦破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93起,保护基本农田800余亩。
严打涉野犯罪。聚焦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新动向,连续三年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摧毁多条全国“异宠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网络,集中惩治利用合法驯养繁殖场所、动物展演场所,非法开展“洗白”活动等乱象。今年以来,破获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2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675人。
严打涉林犯罪。联合住建、林草等部门,开展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植物类资源犯罪,取得显著效果,成功摧毁一个横跨湖南、贵州、广西、四川等多省的黑色产业链。
坚持最严标准要求 深化重点领域治理
全面推进“长江大保护”。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大力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共破获涉渔案件169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42人,查获船舶95艘,侦办公安部督办案件23起。
全域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制定下发《四川省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职责分工》,持续开展黄河流域涉水犯罪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盗挖泥炭犯罪,着力保护黄河上游泥炭沼泽湿地。今年以来,共立案侦办盗挖泥炭犯罪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
全力推动行业领域系统治理。出台《四川公安食药环侦部门预警提示工作办法》,对行业管理漏洞,及时向行政部门提出改进管理的意见建议。针对黑加油点、黑储油点、黑加油车等非法销售成品油突出问题,加强对重中型货车、柴油货车等高排放车辆的现场查处,办理涉油刑事案件181起;针对涉“三元催化剂”行业乱象较突出的问题,部署开展专项打击,一举打掉横跨6省犯罪团伙。
坚持最优机制推动 凝聚合力攻坚克难
完善区域协作机制。依托公安部西北、泛西南等区域警务合作机制,与黄河流域九省区公安机关签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警务合作协议》,与流域交界的甘肃、青海属地公安机关开展生态环境问题联合执法。与重庆市公安局建立危险废物案件跨省联合执法和打击整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违法犯罪协作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警务合作新模式。
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与省法院、检察院、生态环境厅结合联动协作工作意见,加强日常工作联勤联动;与自然资源厅明确工作衔接具体办法,健全完善案件移送、执法联动、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与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等部门持续加大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与省发改、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印发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与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印发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保公安机关深度融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充分发挥职能职责。
强化警种配合机制。在公安机关内部,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职责分工,有效整合食药环侦、治安、刑侦、交警、督察、森警等条线专业力量、警种资源,健全完善重大犯罪线索报备、重大犯罪案件联动等制度,基本形成打“整体战、合成战、信息战”的工作机制,为侦破涉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重大案件做足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