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秒懂 | 个体工商户减征地方“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具体如何规定?
个体工商户减征地方“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具体如何规定?
答: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川财规(2022)6号):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
刘晨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