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脱贫攻坚简报2018年第45期

  • 2018年04月08日 16时57分
  • 来源: 四川扶贫与移民网
  • 【字体:
  • 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

    聚力“六强化” 同心助脱贫

    ——达州市政协吹响助推2018年脱贫攻坚号角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打好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一年,也是达州市脱贫攻坚决战年。达州市政协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围绕4个省定贫困县摘帽、319个贫困村退出、15.06万贫困人口脱贫的年度减贫任务,聚力“六强化”狠抓脱贫攻坚,始终做到同心同向、同力同行,积极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助推脱贫攻坚连战连胜。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狠抓认识提升。组织全体政协委员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领会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最新决策部署和省政协“我为扶贫攻坚做件事”有关要求,进一步凝聚共识,把政协各级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的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市政协“双帮”活动重点更加突出、措施更加具体、工作更加扎实、成效更加明显。

      二是强化基础夯实,狠抓现场指导。市政协主席会成员以上率下、靠前指挥,亲自深入贫困村联系点走访调研、跟踪督查。市政协“双帮”办积极加强与各县(市、区)政协和市政协各专委会(委员活动小组)联系,督促其制定好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填报相关数据和信息资料。各县(市、区)政协和委员活动小组认真制定年度“双帮”工作计划,明确机构和专人负责落实,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组织引领委员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并加强与辖区内的委员活动小组联系,加强指导,确保“双帮”工作有力推进。

      三是强化优势发挥,狠抓精准帮扶。充分发挥政协联系广泛优势,利用好政协界别资源和委员影响力,发挥好智力支乡联谊会平台作用,团结和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精准脱贫,重点在住房、产业、就业、教育、医疗、生态、基础设施扶贫等方面精准帮扶。充分发挥智力密集优势,组织委员重点围绕“观光休闲农业”“生态循环农业”“金土地工程”“乡村旅游况”等开展界别协商、视察调研,大力助推产业发展,带动贫困群众脱贫增收。充分发挥民主监督职能优势,对扶贫项目落实、扶贫政策执行、扶贫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协商评议、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开展监督,促进“双帮”工作卓有成效。

      四是强化定点帮扶,狠抓持续推动。持续抓好市、县(市、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联系点帮扶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对已退出贫困村,认真开展稳定脱贫“回头看”“回头帮”。抓好市政协牵头定点联系万源市铁矿乡泥溪沟村的帮扶工作,按照村退出“一低五有”、户脱贫“一超六有”标准强力对标补短,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积极引导委员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方面出力气,督促委员结对帮扶贫困户1户以上,经常性组织委员到贫困户家开展帮扶活动。

      五是强化监管考核,狠抓工作落实。坚持经常督导与集中督导、专项督导与全面督导、明察与暗访相结的方式,对帮扶不作为、假作为的政协组织和委员实时“曝光”,促使大家出力、协力、尽力,确保帮扶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坚持每月更新省政协信息系统(电子台账),实现“双帮”工作精细化、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坚持精细化考核,通过建立台帐、每月通报、季度晒帐、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等形式,切实加强“双帮”工作的精细化管理、精准化考核,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协系统助推脱贫攻坚工作质效。

      六是强化宣传引导,狠抓氛围营造。深入挖掘全市政协各级组织和广大委员助力脱贫攻坚的典型做法和突出成效,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简报等手段,大力宣传报道,不断激发委员主体意识和帮扶热情。注重抓点带面,总结推广经验,6月份和10月份分别在开江县、达川区召开全市“双帮”工作现场推进会;各县(市、区)全年召开辖区内“双帮”工作现场推进会1次以上。积极引导、培育“双帮”先进典型50至70名,充分展示政协形象、彰显委员风采,提高党政、社会、群众对政协“双帮”工作的知晓度,汇集更多社会力量投身到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事业中来。

    南江县干部“驻村”更“助村” 贴近群众为脱贫

      为决战决胜2018年全县脱贫“摘帽”攻坚工作,巴中市南江县按照由上而下、自下而上、优中选优、精准选派的原则,统筹全县干部组建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520余支,选派驻村干部3600余名,并对驻村工作队队长进行集中培训,目前驻村工作人员已全部到村开展工作。

      一、明确三个原则,强化驻村工作队组建。一是明确人员构成。在坚持乡镇主体责任、原帮扶单位主帮责任、帮扶责任人挂联帮扶责任“三个不变”的基础上,向全县所有行政村选派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队由驻村第一书记、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乡镇干部、村“三职”干部共同组成,有农户300户以下的村和已脱贫村至少6人,有农户300户以上的村和未脱贫村至少8人。二是明确人员选派。坚持以乡镇为单位,从挂联该乡镇的帮扶单位和乡镇干部中统筹选派驻村工作队成员,确保每个行政村驻村工作队至少有1名以上懂农村工作、敬业精神强的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不含第一书记),乡镇原则上除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党政办主任、扶贫办主任、财政所长外,其余乡镇干部全部统筹安排到驻村工作队。三是明确驻村职责。总体上实行“包村脱贫、民事代办”,重点明确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全力补齐脱贫短板、协助监管资金项目、做实群众工作、帮建基层组织、提升村级治理水平、规范完善脱贫软件等七项具体职责。

      二、坚持三个导向,强化驻村工作队实效。一是坚持“四不派”。党性观念弱的不派;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的不派;纪律观念淡漠、廉洁自律意识欠缺的不派;身体条件差,不具备履职能力的不派。二是坚持“四严格”。严格坚持每个驻村工作队至少有1名以上副科级及以上干部任队长或副队长;严格坚持第一书记原则上兼任队长或副队长;严格坚持各单位选派科级干部按照单位科级干部人数在4人及以下的选派1人、5人至9人的选派2人、10人至19人的选派3人、20人及以上的选派4人;严格坚持每个单位选派的科级干部中至少有1名是实职领导干部或班子成员。三是坚持“四把关”。对驻村工作队队长和成员确定及更换调整,坚持由派出单位、挂联乡镇县级领导、战区指挥长审核同意后,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并报县委审定。

      三、严格三项制度,强化驻村工作队管理。一是严格组织领导。实行驻村工作队由县委组织部、县“五个一”协调办统筹管理、派出单位协助管理、乡镇党委具体管理,驻村工作队成员由队长直接管理的管理体制。二是严格日常监管。在驻村时间上,坚持脱产驻村,吃住在村、工作在村,县级部门选派的驻村干部每月在村时间上不少于25天,出勤考核由乡镇纪委负责。在驻村管理上,要求乡镇党委对驻村工作队提请解决的脱贫攻坚相关问题,在3天以内必须研究解决;乡镇党委书记每月调阅1次驻村工作队长驻村工作日志,乡镇纪委书记每月查核1次驻村工作队副队长、队员驻村工作日志,驻村工作队队长每月将驻村工作开展情况向县级挂联领导、乡镇党委、派出单位以清单的形式书面报告1次。三是严格激励惩处。在激励考核上,驻村工作队员年度考核实行单列考核,优秀等次按15%-20%确定。在问责惩处上,明确了驻村工作队、乡镇党委、派出单位问责情形及处理措施。实行驻村人员“召回”制,被“召回”的驻村干部取消当年绩效目标奖,三年内不得提拔;派出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单位副职或主要负责人顶替驻村,当年年度考核降低一个等次。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脱贫攻坚简报2018年第45期

  • 2018年04月08日 16时57分
  • 来源: 四川扶贫与移民网
  • 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

    聚力“六强化” 同心助脱贫

    ——达州市政协吹响助推2018年脱贫攻坚号角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打好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一年,也是达州市脱贫攻坚决战年。达州市政协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围绕4个省定贫困县摘帽、319个贫困村退出、15.06万贫困人口脱贫的年度减贫任务,聚力“六强化”狠抓脱贫攻坚,始终做到同心同向、同力同行,积极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助推脱贫攻坚连战连胜。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狠抓认识提升。组织全体政协委员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领会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最新决策部署和省政协“我为扶贫攻坚做件事”有关要求,进一步凝聚共识,把政协各级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的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市政协“双帮”活动重点更加突出、措施更加具体、工作更加扎实、成效更加明显。

      二是强化基础夯实,狠抓现场指导。市政协主席会成员以上率下、靠前指挥,亲自深入贫困村联系点走访调研、跟踪督查。市政协“双帮”办积极加强与各县(市、区)政协和市政协各专委会(委员活动小组)联系,督促其制定好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填报相关数据和信息资料。各县(市、区)政协和委员活动小组认真制定年度“双帮”工作计划,明确机构和专人负责落实,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组织引领委员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并加强与辖区内的委员活动小组联系,加强指导,确保“双帮”工作有力推进。

      三是强化优势发挥,狠抓精准帮扶。充分发挥政协联系广泛优势,利用好政协界别资源和委员影响力,发挥好智力支乡联谊会平台作用,团结和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精准脱贫,重点在住房、产业、就业、教育、医疗、生态、基础设施扶贫等方面精准帮扶。充分发挥智力密集优势,组织委员重点围绕“观光休闲农业”“生态循环农业”“金土地工程”“乡村旅游况”等开展界别协商、视察调研,大力助推产业发展,带动贫困群众脱贫增收。充分发挥民主监督职能优势,对扶贫项目落实、扶贫政策执行、扶贫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协商评议、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开展监督,促进“双帮”工作卓有成效。

      四是强化定点帮扶,狠抓持续推动。持续抓好市、县(市、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联系点帮扶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对已退出贫困村,认真开展稳定脱贫“回头看”“回头帮”。抓好市政协牵头定点联系万源市铁矿乡泥溪沟村的帮扶工作,按照村退出“一低五有”、户脱贫“一超六有”标准强力对标补短,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积极引导委员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方面出力气,督促委员结对帮扶贫困户1户以上,经常性组织委员到贫困户家开展帮扶活动。

      五是强化监管考核,狠抓工作落实。坚持经常督导与集中督导、专项督导与全面督导、明察与暗访相结的方式,对帮扶不作为、假作为的政协组织和委员实时“曝光”,促使大家出力、协力、尽力,确保帮扶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坚持每月更新省政协信息系统(电子台账),实现“双帮”工作精细化、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坚持精细化考核,通过建立台帐、每月通报、季度晒帐、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等形式,切实加强“双帮”工作的精细化管理、精准化考核,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协系统助推脱贫攻坚工作质效。

      六是强化宣传引导,狠抓氛围营造。深入挖掘全市政协各级组织和广大委员助力脱贫攻坚的典型做法和突出成效,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简报等手段,大力宣传报道,不断激发委员主体意识和帮扶热情。注重抓点带面,总结推广经验,6月份和10月份分别在开江县、达川区召开全市“双帮”工作现场推进会;各县(市、区)全年召开辖区内“双帮”工作现场推进会1次以上。积极引导、培育“双帮”先进典型50至70名,充分展示政协形象、彰显委员风采,提高党政、社会、群众对政协“双帮”工作的知晓度,汇集更多社会力量投身到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事业中来。

    南江县干部“驻村”更“助村” 贴近群众为脱贫

      为决战决胜2018年全县脱贫“摘帽”攻坚工作,巴中市南江县按照由上而下、自下而上、优中选优、精准选派的原则,统筹全县干部组建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520余支,选派驻村干部3600余名,并对驻村工作队队长进行集中培训,目前驻村工作人员已全部到村开展工作。

      一、明确三个原则,强化驻村工作队组建。一是明确人员构成。在坚持乡镇主体责任、原帮扶单位主帮责任、帮扶责任人挂联帮扶责任“三个不变”的基础上,向全县所有行政村选派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队由驻村第一书记、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乡镇干部、村“三职”干部共同组成,有农户300户以下的村和已脱贫村至少6人,有农户300户以上的村和未脱贫村至少8人。二是明确人员选派。坚持以乡镇为单位,从挂联该乡镇的帮扶单位和乡镇干部中统筹选派驻村工作队成员,确保每个行政村驻村工作队至少有1名以上懂农村工作、敬业精神强的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不含第一书记),乡镇原则上除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党政办主任、扶贫办主任、财政所长外,其余乡镇干部全部统筹安排到驻村工作队。三是明确驻村职责。总体上实行“包村脱贫、民事代办”,重点明确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全力补齐脱贫短板、协助监管资金项目、做实群众工作、帮建基层组织、提升村级治理水平、规范完善脱贫软件等七项具体职责。

      二、坚持三个导向,强化驻村工作队实效。一是坚持“四不派”。党性观念弱的不派;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的不派;纪律观念淡漠、廉洁自律意识欠缺的不派;身体条件差,不具备履职能力的不派。二是坚持“四严格”。严格坚持每个驻村工作队至少有1名以上副科级及以上干部任队长或副队长;严格坚持第一书记原则上兼任队长或副队长;严格坚持各单位选派科级干部按照单位科级干部人数在4人及以下的选派1人、5人至9人的选派2人、10人至19人的选派3人、20人及以上的选派4人;严格坚持每个单位选派的科级干部中至少有1名是实职领导干部或班子成员。三是坚持“四把关”。对驻村工作队队长和成员确定及更换调整,坚持由派出单位、挂联乡镇县级领导、战区指挥长审核同意后,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并报县委审定。

      三、严格三项制度,强化驻村工作队管理。一是严格组织领导。实行驻村工作队由县委组织部、县“五个一”协调办统筹管理、派出单位协助管理、乡镇党委具体管理,驻村工作队成员由队长直接管理的管理体制。二是严格日常监管。在驻村时间上,坚持脱产驻村,吃住在村、工作在村,县级部门选派的驻村干部每月在村时间上不少于25天,出勤考核由乡镇纪委负责。在驻村管理上,要求乡镇党委对驻村工作队提请解决的脱贫攻坚相关问题,在3天以内必须研究解决;乡镇党委书记每月调阅1次驻村工作队长驻村工作日志,乡镇纪委书记每月查核1次驻村工作队副队长、队员驻村工作日志,驻村工作队队长每月将驻村工作开展情况向县级挂联领导、乡镇党委、派出单位以清单的形式书面报告1次。三是严格激励惩处。在激励考核上,驻村工作队员年度考核实行单列考核,优秀等次按15%-20%确定。在问责惩处上,明确了驻村工作队、乡镇党委、派出单位问责情形及处理措施。实行驻村人员“召回”制,被“召回”的驻村干部取消当年绩效目标奖,三年内不得提拔;派出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单位副职或主要负责人顶替驻村,当年年度考核降低一个等次。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