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齐生态脆弱这块短板——破解民族地区“四弱”难题(三)
生态保护与脱贫致富能否“双赢”?答案是肯定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决不是对立的,关键在人,关键在思路。”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古人也有领悟,《论语》说“子钓而不纲,戈不射宿”,意思是,孔子只用竹竿钓鱼,而不用网捕鱼;只射飞着的鸟,不射夜宿的鸟。这些年,要发展还是要生态,两种观点各执一词。有人说,发展不可避免会破坏生态环境,宁慢毋快,否则得不偿失;也有人称,为了摆脱贫困必须加快发展,付出一些生态环境代价是难免的。这两种观点都有失偏颇。实践证明,离开生态谈发展是竭泽而渔,离开发展谈生态则是缘木求鱼。
一方面,因为缺乏更多的发展手段,“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贫困地区为了解决温饱问题,常常不得不毁林开荒、围湖造田、过度放牧……使得自然环境被破坏,反过来又影响到土地生产效率的提高,造成了各种污染。另一方面,面临着脱贫致富的巨大压力,一些地方往往不计后果地引进发达地区面临淘汰的企业,不知节制地开发当地资源,使原本脆弱的生态环境被进一步破坏。同时由于欠发达地区生产力水平不高,缺乏治理环境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才,环境治理难度比发达地区更大,环境恶化态势也易出现“溃堤效应”。在贫困地区尤其是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中,如何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优化的关系,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对当地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非常特殊的意义。
生态脆弱带来的恶性循环犹如横亘在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路上的一只拦路虎,打掉这只拦路虎不仅需要资金的扶持,还应有思维的更新。
就资金扶持来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将为生态脱贫提供重要物质支撑。据统计,我国95%的贫困人口和大多数贫困地区分布在生态环境脆弱、敏感和重点保护地区,发挥着“生态屏障”“资源储备”和“水土涵养”的功能。“富饶的贫困”是这些地区面临的共同尴尬。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可以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运用政府和市场的手段,调节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于此,贫困地区可以利用生态保护补偿金,解决生态工程建设资金不足、贫困人口因保护生态环境收入不高的问题,从而确保这些地区生态屏障功能的稳定性。从6月1日,我省开始实施《四川省“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办法》最大的亮点是提出建立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对于改善和加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无疑是一个有益的尝试。
思维更新,简单说就是摒弃片面追求GDP的发展思维,用生态思维指导脱贫攻坚工作。事实证明,贫困地区以资源开发、承接沿海淘汰落后产业转移为主的发展模式,已极大地损耗当地资源环境承载容量,引起生态功能退化,加剧生态致贫诱因。长期以来,生态脆弱贫困地区脱贫工作的深度、广度、力度和精准度基本上取决于外部“输血量”的多少,一旦输血停止,极易造成返贫,这就需要构筑造血功能。在输血变造血的转换过程中,更新思维,就是要用生态的眼光去评估扶贫项目,用生态的理念去开发绿色产业,用生态的思维去指导贫困地区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
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并不对立,脱贫绝不意味着要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只有真正将生态文明建设与消除贫困相结合,一手抓发展,一手护环境,民族地区才会既有生态“富矿”、青山绿水,又有欢歌笑语、幸福安康。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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