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9月01日 13时24分
  • 来源: 省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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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卫生计生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与省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卫生计生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省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省卫生计生工作。

      2.负责制定全省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省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省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省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我省药品增补目录,制订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

      8.组织实施促进全省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省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省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5.指导拟订全省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负责省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川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省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省政府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省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领导小组、省献血领导小组、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改革创新不断向纵深推进。

      (1)公立医院改革步伐加快。我省成为国家综合医改试点省,21个市(州)全部纳入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全面取消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加成。10个市推行管办分开试点,87个县(市、区)建立公立医院管理机构,33个县(市、区)建立院长选拔和管理制度。

      (2)分级诊疗有力推动。制定出台《关于巩固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及系列配套文件。建立“1+11”医疗服务联合体,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效明显。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12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现21个市(州)全覆盖,与陕西、贵州开通新农合异地就医结算。

      (4)药械供应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基本建立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医用设备、第二类疫苗、体外诊断试剂“五位一体”集中采购新格局。强化药械采购使用监管,建成全省统一的药械采购监管信息化平台。修订《药品上网交易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记录管理办法》。

      (5)基层运行新机制巩固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服务项目增至12大项。183个县(市、区)全面开展乡村(社区)医生签约服务,79个县开展乡村一体化改革。

      (6)人才体制机制创新得到加强。出台《关于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实行人员总量控制的试行办法》、《四川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确定3个市州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制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1+5”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率先启动护士和药师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规培基地数量、招生规模居全国前列。首次开展四川省医疗卫生终身成就表彰。

      (7)推进健康服务业供给侧改革。制定《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雅安、攀枝花、德阳、广元4个市被确定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自贡、内江、遂宁、乐山、南充5个市被列为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新加坡百汇医疗集团、爱尔眼科等境内外资本进驻成都。

      (8)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创新初见成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制定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打通了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政策通道。成立四川微医、四川大学华西妇女儿童等互联网医院。承办首届全国互联网+健康医疗创新创业大会,组织全国互联网+健康医疗创新创业大赛,与中美健康峰会组织等达成战略合作共识,成立主动健康产业联盟,全国家庭健康服务平台西南中心落户四川。

      2.公共卫生持续加强。

      (1)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全面落实。推进市、县疾控机构等级评审,修订等级评审管理办法和评审细则。出版《2015年全省人群健康状况及重点疾病报告》。实现全省预防接种在线地图查询与服务。积极妥善处置“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开展全省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

      (2)慢性病防治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建成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在贫困地区创新开展类风湿关节炎、慢性阻塞性疾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成都、绵阳等6市开通心理援助热线。重点职业病和医用辐射防护监测覆盖21个市(州)。

      (3)重大传染病防治成效显著。全面完成各类重大疾病防治目标任务,疫情总体得到有效控制,包虫病、艾滋病、血吸虫病等防治工作受到肯定,并多次在全国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4)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全省已创建国卫城市9个、县城(乡镇)53个,民族地区实现国卫“零”突破。全省7个城市、6个县城、18个乡镇、16个村列入首批省级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试点,成都、泸州、德阳、攀枝花市受邀参加全球健康城市市长论坛。

      (5)妇幼健康服务保障有力。在全国率先印发《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进一步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编印发放《四川省全面两孩妇幼健康指导手册》。率先出台妇幼健康全周期服务规范和产儿科分级诊疗指南。制定《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建设指南》。龙泉驿区等6个县(区)创建为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省妇幼保健院创建为国家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

      (6)食品安全工作持续加强。建立覆盖21个市(州)、569家哨点医院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体系。完成《四川省贫困地区食品营养安全工作调查报告》。发布《火锅底料》《酸菜类调料》《半固态复合调味料》3项地方标准,立项《苦荞茶》等5项地方标准。

      (7)卫生应急水平显著提高。编制《四川省紧急医学救援“十三五”规划》、《四川省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建立健全毗邻省、市、县卫生应急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开展川渝黔卫生应急联合演练。修订《四川省鼠疫监测方案》。

      3.医疗服务不断改善。

      (1)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新一轮5年城乡对口支援实现贫困县、民族县县级医疗机构和中心卫生院全覆盖。完成《四川省医疗服务与质量报告(2015年度)》。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综合监管平台。实施医疗美容行为、科室出租承包、治疗技术清理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

      (2)行风建设持续推进。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规定。完成对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等大型医疗机构的巡查督导。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连续两年排名提升。

      (3)医患沟通不断加强。建立健全涉医事件信息排查和报送制度。持续推进“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医疗责任险覆盖21个市(州)。《四川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被确定为省政府调研类立法项目。联合省综治办等8部门印发《四川省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4.健康扶贫取得显著成效。

      (1)健康扶贫首战告捷。建立“医疗救助扶持一批”省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年(季)度工作台账制等系列制度。率先在全国出台《四川省医疗卫生计生扶贫专项方案》、《四川省脱贫攻坚医疗卫生保障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及33个配套文件。全力实施健康扶贫“五大行动”,完善精准识别和“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全面落实“八个100%”,建立健全“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三救助县域内兜底、三基金县域外兜底”医疗扶持保障。

      (2)民族卫生十年行动计划有力实施。完成《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医疗资源均等化研究之空间分布分析研究报告》。为21个县级妇幼保健院配备越野型孕产妇急救转运车,完工21个高海拨县高压氧舱并投入使用。持续抓好藏区“六项民生工程”医疗卫生提升计划、彝区“十项扶贫工程”健康改善工程。54个民族县建成远程医疗系统。

      (3)定点扶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扎实推进壤塘县、普格县和尤日村、特补乃乌村定点扶贫工作。建立定点扶贫信息、民情日记、驻村帮扶工作联络组等制度,落实四大扶贫任务,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及社会事业项目101个。壤塘县、普格县44个贫困村全部摘帽、8817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5.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1)全面两孩政策有序实施。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作出制度安排。出台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情况专项督查。

      (2)计生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印发《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试行)》,全面推行网上登记服务,设计启用新版生育服务证。简化特殊情形再生育审批程序,审批办理时限从90天缩短为20个工作日。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20个县(市、区)被国家卫生计生委命名表扬。

      (3)计生家庭发展稳步推进。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四项政策,制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解释》等文件。研发运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信息系统。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打造泸州市、成都市慢性病医院等7个养老照护试点市(县、区)、试点医院。

      (4)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全省建成规范化流动人口健康屋和健康讲堂200多个。举办“四川省首届流动人口健康相伴摄影展”。编写发放《流动人口健康手册》。指导培育国家、省、市均等化示范点。好流动人口监测调查,出版发行《四川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5》。

      6.行业治理进一步加强。

      (1)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完成《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立法修订。全面清理卫生计生公共服务事项,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和互为前置等审批环节。实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同步发放和校验。出台《四川省卫生计生行政审批廉政制度》。

      (2)综合监督执法取得实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绵阳、宜宾列入全国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城市,推进以“号贩子”和“网络医托”、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疫苗预防接种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在全省30%的县(区)开展层级稽查,5个案例获评国家委年度优秀案例。

      7.支撑保障能力进一步强化。

      (1)党建工作切实加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发工作方案、指导意见和工作台帐。先后开展“重温入党志愿·树铸天使形象”、手抄党章、重走长征路等主题活动,大力推进自查整改党组织关系排查、党费收缴等12项工作,得到中组部督导组肯定。

      (2)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深化。继续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回头看”工作。开展廉洁“大约谈”活动,签订《廉政责任书》,制定《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行为规范》和《行业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印发《十八大以来省卫生计生委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制度汇编》。

      (3)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编制《四川省“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健康四川2030”规划纲要》。加快推进省老年病医学中心、省中医医养中心、省运动医学中心、省医养专业人才培养中心等10个重大项目建设。

      (4)卫生科技创新进一步加强。加强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发表SCI论文400余篇,申请专利46项,转化成果12项。中科院与我省开展合作项目6项。

      (5)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推进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新建6个市级、48个县级平台。指导推进宜宾筠连县“村医通”移动终端应用试点。远程会诊系统覆盖全省500多家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覆盖率100%。成立四川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

      (6)对外交流合作全面展开。举办“中韩医疗服务业交流会”。推动实施“银发引智计划”和马斯特里赫特大学在川共建心血管中心项目,省医院、省妇幼保健院分别与以色列、澳大利亚等国家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派遣短期专家组赴佛得角开展手术指导。开通“四川省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官方微信。

      (7)卫生计生宣传教育扎实开展。《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推进健康四川建设》和《健康中国建设要把握六大规律》分别在《中国人口报》和《健康报》刊发。央视《新闻联播》头条报道我省健康扶贫工作,《焦点访谈》专题报道石渠包虫病防治成效。全年在中央、省级等重要媒体刊播(发)新闻稿件825篇。政务微信获评“省级十佳”和“创新服务政务新媒体”。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举办首届“健康四川·大美医者”典型评选活动。开展第二届卫生计生微电影评选、第五届“健康四川幸福同行”文化巡演、“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家人”健康知识上高原等系列活动。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7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含省卫生计生委规划与财务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2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年收入合计1482248.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899.08万元,占15.443%;上级补助收入64.35万元,占0.004%;事业收入1227037.54万元,占82.782%;经营收入1394.45万元,占0.094%;其他收入24,852.73万元,占1.677%。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增加225429.37万元,增长17.9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委直属医疗机构业务量增长,形成医疗机构业务收入正常增收。


     


      2016年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130842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682.96万元,占34.75%;项目支出851980.89万元,占65.115%;经营支出1763.04万元,占0.135%。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增加80388.34万元,增长6.5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委直属医疗机构业务量增长,成本费用增加,形成医疗机构业务支出正常增支。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51697.50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411.82万元,增长20.2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273.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94%。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9859.31万元,下降16.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273.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占0.006%;教育支出18573.41万元,占11.885%;科学技术支出2508.70万元,占比1.6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75.22万元,占8.5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0090.26万元,占76.846%;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占比0.00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占比0.005%;住房保障支出1665.85万元,占1.066%;其他支出32万元,占比0.0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2016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100%。

      3.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12036.73万元,完成预算83.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职免学费资金和现代教育质量部分资金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4.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1096.32万元,完成预算100%。

      5.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32.86万元,完成预算100%。

      7.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专项基础科研(项):2016年决算数为108.55万元,完成预算78.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部分科研课题研究周期在1年以上,部分课题2016年未结题,按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

      8.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其他基础研究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6.89万元,完成预算60.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部分科研课题研究周期在1年以上,部分课题2016年未结题,按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

      9.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27.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16年决算数为288.78万元,完成预算46.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部分科研课题研究周期在1年以上,部分课题2016年未结题,按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

      11.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6年决算数为274.36万元,完成预算26.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部分科研课题研究周期在1年以上,部分课题2016年未结题,按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

      12.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2016年决算数为8.42万元,完成预算14.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部分科研课题研究周期在1年以上,部分课题2016年未结题,按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

      1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机构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82.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2016年决算数为820万元,完成预算95.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部分科研课题研究周期在1年以上,部分课题2016年未结题,按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

      15.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92.10万元,完成预算23.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部分科研课题研究周期在1年以上,部分课题2016年未结题,按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1051.37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626.76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8786.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610.9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111.6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88.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870.23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025.63万元,完成预算91.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正在履行采购程序,采购尚未实施完毕,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182.91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3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16年决算数为22962.34万元,完成预算83.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直属医院全科医师基地建设和直线加速器医疗设备采购尚未实施完毕,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专科医院(项):2016年决算数为2140.06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679.45万元,完成预算52.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照项目实施方案需跨年实施,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237.82万元,完成预算91.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尚未实施完毕,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7246.92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1897.12万元,完成预算97.49%。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1984.08万元,完成预算99.05%。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715.56万元,完成预算98.55%。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016年决算数为14895.11万元,完成预算26.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药品和设备采购尚未实施完毕,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993.18万元,完成预算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村卫生室设备采购项目尚未实施完毕,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6745.68万元,完成预算100%。

      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605.90万元,完成预算100%。

      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74.80万元,完成预算100%。

      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2016年决算数为70.59万元,完成预算86.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直属医院中医药科研项目研究周期在一年以上,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4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179.33万元,完成预算100%。

      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341.64万元,完成预算100%。

      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6420.98万元,完成预算71.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设备采购尚未实施完毕,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8764.93万元,完成预算64.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农合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天府新区质子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及部分药品政府采购项目尚未实施完毕,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45.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2016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4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4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390.72万元,完成预算100%。

      4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275.13万元,完成预算100%。

      4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39.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肿瘤医院天府新院区建设项目尚未结束,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818.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963.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855.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3.47万元,完成预算77.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81.12万元,完成预算90.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6.14万元,完成预算91.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21万元,完成预算35.8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原预算安排的部分公务出国任务、公务接待活动取消等。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04.04万元,下降24.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9.53万元,增长13.31%,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1.97万元,下降37.17%,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务用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使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4万元,增长30.20%,主要原因是外事接待工作任务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81.12万元,占25.0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6.14万元,占63.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21万元,占11.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81.12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4次,出国(境)23人。开支内容包括:荷兰、德国、瑞士访问交流团,“赴泰国精神卫生访问团”,意大利、莫桑比克、佛得角和澳大利亚、新西兰访问交流团组,澳大利亚、新西兰考察团等。通过外事交流,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卫生项目合作,扩大四川卫生的影响,提高重点学科建设水平,加强公共卫生、传统医学、精神卫生等领域合作,全方面多层次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6.14万元,其中:

      2016年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公务用车共130辆,其中:轿车59辆、越野车35辆、载客汽车20辆,其他业务用车16辆。部分直属单位在2016年资产清查中,对车辆进行了重新分类,因此不同类型车辆的数量与上年比有所调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6.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省卫生应急、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检查、疾病预防控制、农村卫生、民族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管理、卫生计生宣传、卫生计生政策法规调研、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政策的督促落实、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质量抽样检查等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36.2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7批次,1652人,共计支出36.2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外事接待费21.45万元;接待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督导接待费6.69万元;省际间交流接待费3万元;省内接待及活动仪式接待费2.58万元;其他需要开支的接待费2.4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17批次,243人,共计支出21.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世界卫生组织、德中科技基金交流会及澳大利亚、意大利、佛得角、马拉维等国家访问团组。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8.77万元,比2015年增加306.56万元,增长46.2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418.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200.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91.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25.91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投影仪、传真机、碎纸机等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PET/CT、动态数字胃肠机、高通量实时荧光定量分析系统、手术显微镜、数字X线摄影系统、智能采血管理系统等医疗设备和药品采购;直属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软件开发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支出,药械采购平台运行支出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用各类资金购置的公有车辆319辆(含委直属医疗机构救护车和疾控中心专业用车等),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5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3辆、其他用车10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3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25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493个,涉及财政资金135424.58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按照国家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取得的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科研院所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用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

      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科研教育类事业单位用于开展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包括研究生)的支出。

      9.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院校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1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培训的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专项基础科研(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专项基础科研的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其他基础研究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其他用于基础研究工作的支出。

      15.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医疗科研单位基本运行的支出。

      16.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医疗科研单位开展社会公益项目研究方面的支出。

      17.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医疗科研单位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18.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医疗科研单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

      19.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机构运行(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医疗科研单位的基本支出。

      20.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医疗科研单位改善科研基础条件等方面的支出。

      2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医疗科研单位开展科研项目管理等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未实行归口管理的参公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职工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及所属参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及所属参公单位用于开展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活动的支出。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机关服务中心提供文件印制、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及所属参公单位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综合性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支出。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专科医院(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其他专科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支出。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医院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面的支出。

      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保障正常运行的支出。

      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卫生监督机构保障正常运行的支出。

      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妇幼保健机构保障正常运行的支出。

      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用于卫生应急救治机构方面的支出。

      4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支出。

      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及参公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公费医疗经费和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公费医疗经费和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及参公单位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在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4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4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计划生育服务的支出。

      4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的支出。

      5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其他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51.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支出。

      5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5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5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5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5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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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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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9月01日 13时24分
  • 来源: 省卫生计生委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卫生计生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与省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卫生计生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省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省卫生计生工作。

      2.负责制定全省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省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省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省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我省药品增补目录,制订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

      8.组织实施促进全省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省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省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5.指导拟订全省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负责省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川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省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省政府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省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领导小组、省献血领导小组、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改革创新不断向纵深推进。

      (1)公立医院改革步伐加快。我省成为国家综合医改试点省,21个市(州)全部纳入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全面取消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加成。10个市推行管办分开试点,87个县(市、区)建立公立医院管理机构,33个县(市、区)建立院长选拔和管理制度。

      (2)分级诊疗有力推动。制定出台《关于巩固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及系列配套文件。建立“1+11”医疗服务联合体,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效明显。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12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现21个市(州)全覆盖,与陕西、贵州开通新农合异地就医结算。

      (4)药械供应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基本建立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医用设备、第二类疫苗、体外诊断试剂“五位一体”集中采购新格局。强化药械采购使用监管,建成全省统一的药械采购监管信息化平台。修订《药品上网交易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记录管理办法》。

      (5)基层运行新机制巩固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服务项目增至12大项。183个县(市、区)全面开展乡村(社区)医生签约服务,79个县开展乡村一体化改革。

      (6)人才体制机制创新得到加强。出台《关于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实行人员总量控制的试行办法》、《四川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确定3个市州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制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1+5”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率先启动护士和药师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规培基地数量、招生规模居全国前列。首次开展四川省医疗卫生终身成就表彰。

      (7)推进健康服务业供给侧改革。制定《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雅安、攀枝花、德阳、广元4个市被确定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自贡、内江、遂宁、乐山、南充5个市被列为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新加坡百汇医疗集团、爱尔眼科等境内外资本进驻成都。

      (8)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创新初见成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制定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打通了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政策通道。成立四川微医、四川大学华西妇女儿童等互联网医院。承办首届全国互联网+健康医疗创新创业大会,组织全国互联网+健康医疗创新创业大赛,与中美健康峰会组织等达成战略合作共识,成立主动健康产业联盟,全国家庭健康服务平台西南中心落户四川。

      2.公共卫生持续加强。

      (1)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全面落实。推进市、县疾控机构等级评审,修订等级评审管理办法和评审细则。出版《2015年全省人群健康状况及重点疾病报告》。实现全省预防接种在线地图查询与服务。积极妥善处置“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开展全省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

      (2)慢性病防治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建成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在贫困地区创新开展类风湿关节炎、慢性阻塞性疾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成都、绵阳等6市开通心理援助热线。重点职业病和医用辐射防护监测覆盖21个市(州)。

      (3)重大传染病防治成效显著。全面完成各类重大疾病防治目标任务,疫情总体得到有效控制,包虫病、艾滋病、血吸虫病等防治工作受到肯定,并多次在全国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4)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全省已创建国卫城市9个、县城(乡镇)53个,民族地区实现国卫“零”突破。全省7个城市、6个县城、18个乡镇、16个村列入首批省级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试点,成都、泸州、德阳、攀枝花市受邀参加全球健康城市市长论坛。

      (5)妇幼健康服务保障有力。在全国率先印发《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进一步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编印发放《四川省全面两孩妇幼健康指导手册》。率先出台妇幼健康全周期服务规范和产儿科分级诊疗指南。制定《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建设指南》。龙泉驿区等6个县(区)创建为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省妇幼保健院创建为国家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

      (6)食品安全工作持续加强。建立覆盖21个市(州)、569家哨点医院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体系。完成《四川省贫困地区食品营养安全工作调查报告》。发布《火锅底料》《酸菜类调料》《半固态复合调味料》3项地方标准,立项《苦荞茶》等5项地方标准。

      (7)卫生应急水平显著提高。编制《四川省紧急医学救援“十三五”规划》、《四川省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建立健全毗邻省、市、县卫生应急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开展川渝黔卫生应急联合演练。修订《四川省鼠疫监测方案》。

      3.医疗服务不断改善。

      (1)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新一轮5年城乡对口支援实现贫困县、民族县县级医疗机构和中心卫生院全覆盖。完成《四川省医疗服务与质量报告(2015年度)》。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综合监管平台。实施医疗美容行为、科室出租承包、治疗技术清理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

      (2)行风建设持续推进。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规定。完成对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等大型医疗机构的巡查督导。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连续两年排名提升。

      (3)医患沟通不断加强。建立健全涉医事件信息排查和报送制度。持续推进“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医疗责任险覆盖21个市(州)。《四川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被确定为省政府调研类立法项目。联合省综治办等8部门印发《四川省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4.健康扶贫取得显著成效。

      (1)健康扶贫首战告捷。建立“医疗救助扶持一批”省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年(季)度工作台账制等系列制度。率先在全国出台《四川省医疗卫生计生扶贫专项方案》、《四川省脱贫攻坚医疗卫生保障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及33个配套文件。全力实施健康扶贫“五大行动”,完善精准识别和“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全面落实“八个100%”,建立健全“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三救助县域内兜底、三基金县域外兜底”医疗扶持保障。

      (2)民族卫生十年行动计划有力实施。完成《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医疗资源均等化研究之空间分布分析研究报告》。为21个县级妇幼保健院配备越野型孕产妇急救转运车,完工21个高海拨县高压氧舱并投入使用。持续抓好藏区“六项民生工程”医疗卫生提升计划、彝区“十项扶贫工程”健康改善工程。54个民族县建成远程医疗系统。

      (3)定点扶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扎实推进壤塘县、普格县和尤日村、特补乃乌村定点扶贫工作。建立定点扶贫信息、民情日记、驻村帮扶工作联络组等制度,落实四大扶贫任务,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及社会事业项目101个。壤塘县、普格县44个贫困村全部摘帽、8817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5.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1)全面两孩政策有序实施。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作出制度安排。出台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情况专项督查。

      (2)计生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印发《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试行)》,全面推行网上登记服务,设计启用新版生育服务证。简化特殊情形再生育审批程序,审批办理时限从90天缩短为20个工作日。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20个县(市、区)被国家卫生计生委命名表扬。

      (3)计生家庭发展稳步推进。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四项政策,制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解释》等文件。研发运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信息系统。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打造泸州市、成都市慢性病医院等7个养老照护试点市(县、区)、试点医院。

      (4)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全省建成规范化流动人口健康屋和健康讲堂200多个。举办“四川省首届流动人口健康相伴摄影展”。编写发放《流动人口健康手册》。指导培育国家、省、市均等化示范点。好流动人口监测调查,出版发行《四川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5》。

      6.行业治理进一步加强。

      (1)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完成《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立法修订。全面清理卫生计生公共服务事项,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和互为前置等审批环节。实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同步发放和校验。出台《四川省卫生计生行政审批廉政制度》。

      (2)综合监督执法取得实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绵阳、宜宾列入全国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城市,推进以“号贩子”和“网络医托”、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疫苗预防接种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在全省30%的县(区)开展层级稽查,5个案例获评国家委年度优秀案例。

      7.支撑保障能力进一步强化。

      (1)党建工作切实加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发工作方案、指导意见和工作台帐。先后开展“重温入党志愿·树铸天使形象”、手抄党章、重走长征路等主题活动,大力推进自查整改党组织关系排查、党费收缴等12项工作,得到中组部督导组肯定。

      (2)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深化。继续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回头看”工作。开展廉洁“大约谈”活动,签订《廉政责任书》,制定《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行为规范》和《行业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印发《十八大以来省卫生计生委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制度汇编》。

      (3)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编制《四川省“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健康四川2030”规划纲要》。加快推进省老年病医学中心、省中医医养中心、省运动医学中心、省医养专业人才培养中心等10个重大项目建设。

      (4)卫生科技创新进一步加强。加强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发表SCI论文400余篇,申请专利46项,转化成果12项。中科院与我省开展合作项目6项。

      (5)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推进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新建6个市级、48个县级平台。指导推进宜宾筠连县“村医通”移动终端应用试点。远程会诊系统覆盖全省500多家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覆盖率100%。成立四川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

      (6)对外交流合作全面展开。举办“中韩医疗服务业交流会”。推动实施“银发引智计划”和马斯特里赫特大学在川共建心血管中心项目,省医院、省妇幼保健院分别与以色列、澳大利亚等国家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派遣短期专家组赴佛得角开展手术指导。开通“四川省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官方微信。

      (7)卫生计生宣传教育扎实开展。《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推进健康四川建设》和《健康中国建设要把握六大规律》分别在《中国人口报》和《健康报》刊发。央视《新闻联播》头条报道我省健康扶贫工作,《焦点访谈》专题报道石渠包虫病防治成效。全年在中央、省级等重要媒体刊播(发)新闻稿件825篇。政务微信获评“省级十佳”和“创新服务政务新媒体”。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举办首届“健康四川·大美医者”典型评选活动。开展第二届卫生计生微电影评选、第五届“健康四川幸福同行”文化巡演、“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家人”健康知识上高原等系列活动。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7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含省卫生计生委规划与财务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2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年收入合计1482248.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899.08万元,占15.443%;上级补助收入64.35万元,占0.004%;事业收入1227037.54万元,占82.782%;经营收入1394.45万元,占0.094%;其他收入24,852.73万元,占1.677%。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增加225429.37万元,增长17.9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委直属医疗机构业务量增长,形成医疗机构业务收入正常增收。


     


      2016年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130842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682.96万元,占34.75%;项目支出851980.89万元,占65.115%;经营支出1763.04万元,占0.135%。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增加80388.34万元,增长6.5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委直属医疗机构业务量增长,成本费用增加,形成医疗机构业务支出正常增支。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51697.50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411.82万元,增长20.2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273.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94%。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9859.31万元,下降16.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273.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占0.006%;教育支出18573.41万元,占11.885%;科学技术支出2508.70万元,占比1.6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75.22万元,占8.5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0090.26万元,占76.846%;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占比0.00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占比0.005%;住房保障支出1665.85万元,占1.066%;其他支出32万元,占比0.0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2016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100%。

      3.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12036.73万元,完成预算83.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职免学费资金和现代教育质量部分资金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4.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1096.32万元,完成预算100%。

      5.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32.86万元,完成预算100%。

      7.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专项基础科研(项):2016年决算数为108.55万元,完成预算78.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部分科研课题研究周期在1年以上,部分课题2016年未结题,按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

      8.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其他基础研究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6.89万元,完成预算60.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部分科研课题研究周期在1年以上,部分课题2016年未结题,按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

      9.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27.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16年决算数为288.78万元,完成预算46.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部分科研课题研究周期在1年以上,部分课题2016年未结题,按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

      11.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6年决算数为274.36万元,完成预算26.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部分科研课题研究周期在1年以上,部分课题2016年未结题,按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

      12.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2016年决算数为8.42万元,完成预算14.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部分科研课题研究周期在1年以上,部分课题2016年未结题,按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

      1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机构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82.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2016年决算数为820万元,完成预算95.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部分科研课题研究周期在1年以上,部分课题2016年未结题,按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

      15.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92.10万元,完成预算23.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部分科研课题研究周期在1年以上,部分课题2016年未结题,按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1051.37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626.76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8786.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610.9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111.6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88.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870.23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025.63万元,完成预算91.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正在履行采购程序,采购尚未实施完毕,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182.91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3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16年决算数为22962.34万元,完成预算83.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直属医院全科医师基地建设和直线加速器医疗设备采购尚未实施完毕,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专科医院(项):2016年决算数为2140.06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679.45万元,完成预算52.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照项目实施方案需跨年实施,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237.82万元,完成预算91.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尚未实施完毕,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7246.92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1897.12万元,完成预算97.49%。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1984.08万元,完成预算99.05%。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715.56万元,完成预算98.55%。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016年决算数为14895.11万元,完成预算26.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药品和设备采购尚未实施完毕,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993.18万元,完成预算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村卫生室设备采购项目尚未实施完毕,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6745.68万元,完成预算100%。

      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605.90万元,完成预算100%。

      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74.80万元,完成预算100%。

      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2016年决算数为70.59万元,完成预算86.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直属医院中医药科研项目研究周期在一年以上,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4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179.33万元,完成预算100%。

      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341.64万元,完成预算100%。

      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6420.98万元,完成预算71.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设备采购尚未实施完毕,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8764.93万元,完成预算64.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农合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天府新区质子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及部分药品政府采购项目尚未实施完毕,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45.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2016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4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4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390.72万元,完成预算100%。

      4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275.13万元,完成预算100%。

      4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39.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肿瘤医院天府新院区建设项目尚未结束,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818.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963.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855.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3.47万元,完成预算77.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81.12万元,完成预算90.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6.14万元,完成预算91.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21万元,完成预算35.8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原预算安排的部分公务出国任务、公务接待活动取消等。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04.04万元,下降24.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9.53万元,增长13.31%,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1.97万元,下降37.17%,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务用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使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4万元,增长30.20%,主要原因是外事接待工作任务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81.12万元,占25.0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6.14万元,占63.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21万元,占11.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81.12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4次,出国(境)23人。开支内容包括:荷兰、德国、瑞士访问交流团,“赴泰国精神卫生访问团”,意大利、莫桑比克、佛得角和澳大利亚、新西兰访问交流团组,澳大利亚、新西兰考察团等。通过外事交流,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卫生项目合作,扩大四川卫生的影响,提高重点学科建设水平,加强公共卫生、传统医学、精神卫生等领域合作,全方面多层次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6.14万元,其中:

      2016年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公务用车共130辆,其中:轿车59辆、越野车35辆、载客汽车20辆,其他业务用车16辆。部分直属单位在2016年资产清查中,对车辆进行了重新分类,因此不同类型车辆的数量与上年比有所调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6.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省卫生应急、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检查、疾病预防控制、农村卫生、民族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管理、卫生计生宣传、卫生计生政策法规调研、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政策的督促落实、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质量抽样检查等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36.2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7批次,1652人,共计支出36.2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外事接待费21.45万元;接待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督导接待费6.69万元;省际间交流接待费3万元;省内接待及活动仪式接待费2.58万元;其他需要开支的接待费2.4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17批次,243人,共计支出21.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世界卫生组织、德中科技基金交流会及澳大利亚、意大利、佛得角、马拉维等国家访问团组。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8.77万元,比2015年增加306.56万元,增长46.2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418.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200.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91.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25.91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投影仪、传真机、碎纸机等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PET/CT、动态数字胃肠机、高通量实时荧光定量分析系统、手术显微镜、数字X线摄影系统、智能采血管理系统等医疗设备和药品采购;直属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软件开发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支出,药械采购平台运行支出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用各类资金购置的公有车辆319辆(含委直属医疗机构救护车和疾控中心专业用车等),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5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3辆、其他用车10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3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25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493个,涉及财政资金135424.58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按照国家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取得的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科研院所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用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

      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科研教育类事业单位用于开展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包括研究生)的支出。

      9.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院校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1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培训的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专项基础科研(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专项基础科研的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其他基础研究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其他用于基础研究工作的支出。

      15.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医疗科研单位基本运行的支出。

      16.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医疗科研单位开展社会公益项目研究方面的支出。

      17.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医疗科研单位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18.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医疗科研单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

      19.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机构运行(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医疗科研单位的基本支出。

      20.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医疗科研单位改善科研基础条件等方面的支出。

      2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医疗科研单位开展科研项目管理等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未实行归口管理的参公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职工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及所属参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及所属参公单位用于开展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活动的支出。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机关服务中心提供文件印制、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及所属参公单位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综合性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支出。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专科医院(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其他专科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支出。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医院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面的支出。

      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保障正常运行的支出。

      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卫生监督机构保障正常运行的支出。

      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妇幼保健机构保障正常运行的支出。

      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用于卫生应急救治机构方面的支出。

      4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支出。

      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及参公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公费医疗经费和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公费医疗经费和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及参公单位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在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4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4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计划生育服务的支出。

      4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的支出。

      5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其他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51.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支出。

      5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5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5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5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5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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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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