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文化厅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9月01日 14时12分
  • 来源: 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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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省文化艺术、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起草全省文化艺术、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拟订文化艺术、文物和博物馆事业、文化产业、动漫游戏产业、文化科技、文化市场发展规划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促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4、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事业的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5、指导、管理公共文化事业,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6、指导、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按职责分工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世界遗产的保护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文物安全监管工作,参与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等相关工作;提出文物管理事业经费预算建议;

      7、指导、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8、依法监督管理文化市场,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9、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及艺术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指导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

      10、指导、管理对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文化宣传工作,受委托代表四川省签订对外文化合作协定,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11、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繁荣文艺创作、推动文艺创新,文艺作品生产能力大幅提升。文化厅牵头代拟,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12号),国家关于戏曲传承发展重大政策落地四川。实施精品战略,全年新创、复排、提升重点剧目30余台、各类节目100余个,舞剧《家》入选2016年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重点扶持剧目,歌剧《彝红》获得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银奖,2个地方曲艺作品分别获评第九届中国曲艺牡丹奖节目奖和文学奖。成功申报文化部戏曲剧本孵化计划和戏曲传承扶持项目,申请孵化资金40余万元,一批老戏曲艺术家入选名家传戏工程资助项目。与山东、甘肃两省开展交流合作,联合举办2项美术作品巡展,有效推动“巴蜀画派”精品力作的当代传承。全年申报国家艺术基金项目235个,获得立项资助项目28个(较去年增长40%),资助资金总额2282万元(较去年增长14%),居全国前列。全年送文化下乡超过3300场次,省直院团惠民演出达到400余场,文化下乡渐成常态化。组团参加全国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艺术盛会——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川剧《尘埃落定》进入角逐第十五届“文华大奖”参赛剧目,与歌剧《彝红》一同登场古城西安,得到观众广泛好评和省政府领导充分肯定,四川选送舞蹈《我的弦》荣获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殊荣。我省共有50余台节目参展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演艺产品博览交易会,文化厅获评全国优秀参展单位。

      2、完善服务体系、发展民生工程,公共文化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文化厅牵头代拟、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6〕90号)。先后出台《四川省文化厅关于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扎实做好文化惠民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四川省文化厅关于直属单位扎实做好文化惠民扶贫工作的意见》,起草完成《四川省“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安排1.25亿专项用于贫困地区2500个村文化室建设,对88个贫困县每县补助100万元,统筹开展系列文化惠民工程。完成芦山地震公共文化灾后重建项目共133个,完成投资2.16亿元。贯彻落实省委第200次、201次常委会议精神,确保脱贫攻坚考核“文化不缺位”。重点文化工项目顺利推进,四川省图书馆新馆于今年2月开馆,日接待读者达1.5万人,建国以来我省投资最大的省级重点文化工程——天府新区省级文化中心已完成艺术创研展览馆主体封顶,四川大剧院已完成基控工程,进入主体施工阶段。启动“文化四川云平台”建设,省文化馆率先成为国家首批数字文化馆建设试点单位(全国仅2个)。积极探索县级两馆总分馆制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优化。全省三个示范区(项目)通过文化部第二批示范区(项目)的专家评审。

      3、依托重大项目、挖掘特色资源,文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型升级。认真落实尹力省长关于四川音乐产业发展重要部署,编制完成《中外音乐产业发展报告》《四川音乐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16——2017年》《四川省音乐产业繁荣发展“十三五”规划》。建立全省音乐产业重点项目库,“音乐之家”等25个项目入选全国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库,涉及资金400多亿元。出台音乐产业“一中心四基地五平台”行动计划,打造以成都为核心,阿坝、甘孜、凉山和乐山等地为重点,其他区域共同发展的“1+4+N四川音乐季”品牌。打造“互联网+数字音乐”平台,加快推动传统音乐与现代数字化产业融合发展。与中国人民大学在文创“智库”建设、文创金融融合发展、高端人才培养和文创产品孵化等领域展开省校深度合作,共同创办成立中国西部(四川)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院(编制20人)。芦山灾后文化产业重建项目共11个(均为国家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试验区重点项目),完成投资7.98亿元。成都、泸州获评全国首批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四川与广东并列成为全国入选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拥有两座入选城市的省份。组织40余家文化企业参展深圳文博会,展陈产品现场销售及意向性订单2800万元,重点项目签约及意向性协议达150亿元。加快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建设,申报完成2016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确定全省首批重点培育特色文创产品名单,我省特色文创产品推广营销平台进入常规运作阶段。组织100余家文化企业在全国性文化产业会展平台参展,深圳文博会现场重点推介自贡灯会等10个文化产业项目,总投资额达240亿元,重点项目签约及意向性协议达150亿元。指导举办首届原创动漫大赛启动仪式暨四川动漫产业高峰论坛,发布《动漫游戏特效设计技术规范》等5个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编号:DB51/T2106-2110),标志着动漫游戏设计技术地方标准在全国首次制订。

      4、优化审批流程、强化市场监管,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全面落实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审批实施“先照后证”商事制度改革。制定游戏游艺设备专家审核办法,出台我省具体贯彻《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印制7类共47500套新版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及时下发,启动《四川省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修正前期工作,编制完成《四川省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业务手册》。指导院团联盟开展“锦绣四川、好戏连台”活动,实行低价惠民政策,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实现双赢。清理规范公共服务事项,细化编制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深入推进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和文化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组织举办两期专业人才培训班(会),有效提升全省“放管服”和审批业务管理水平。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有序推进,全年出动执法人员21万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4万余家次,受理举报297件,办结案件2648件。大案要案办理水平不断提升,获评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1件,重大案件4件。我省牵头建立藏区执法协作机制,文化旅游联合执法与“双随机”分级管理工作呈现出新亮点,起草完成《四川省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意见(送审稿)》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5、弘扬传统文化、传承民族精神,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科学规范。编制完成《四川省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古蜀文明保护传承工程规划纲要》《四川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纲要》《成都片区大遗址总体保护规划》。全省40个项目纳入国家“十三五”期间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库,全年争取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近2亿元。芦山地震灾后文物抢救保护工作成绩显著,保护工程项目共13个,完成投资2.39亿元。在首届中国考古学大会中,2个考古研究(体验)项目荣获“金镈奖”,1个遗址保护规划项目荣获“金尊奖”。大遗址保护顺利推进,组织完成3项遗迹(遗产)保护调查评估工作。“桃坪羌寨保护与复原工程”成为2016年全国唯一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杰出项目奖”的项目。积极配合住建厅开展蜀道“申遗”工作,指导地方政府启动片区保护管理规划和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中文化遗产部分的编制。四川博物院联合36家科研、文博教育单位,共商“博物馆青少年教育”话题,博物馆变身为文化艺术课堂。成都博物馆今年6月正式对外开放(馆藏文物20余万件),攀枝花三线建设博物馆获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取得“国字号”。“4·20”芦山强烈地震纪念馆如期开馆,李克强总理亲赴现场纪念遇难同胞,得到了中央、省委领导充分的肯定,省委办公厅专门来函感谢。非遗工作成效显著,《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列为省政府2016年立法一类(制定类)项目,我省国家级非遗项目作品精彩亮相山东“第四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获得文化部的充分肯定。成功举办“首期非遗传承人群普及培训班及成果展”。

      6、紧跟国家战略、优化开放格局,四川文化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将对外文化重点项目与“一带一路”建设战略相结合,全年共组织6项对外文化重点项目。积极推介“自贡灯会百城行”活动,助推“自贡灯会点亮一带一路”成功签约。围绕音乐产业发展战略目标编制行动计划,全年共有18个国家和地区的音乐家来川参加各类音乐节、会、赛交流演出,为将成都打造成为国际音乐之都奠定了坚实基础。着力构建四川文化“走出去”大格局,推动“欢乐春节”、“中国文化年(节)”等对外文化交流品牌发展,四川文化成为海外“欢乐春节”一道独特的风景线。配合文化部开展“汉学与当代中国”座谈会,该活动被媒体誉为“国际性的思想盛宴”。全年共有11家民营文化企业和院团分赴11个国家和地区举办商业展演,自贡彩灯节作为我省一项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已成为四川文化“走出去”的主力军。积极搭建文化贸易推广平台,推动文创产业接轨国际市场,全年组织60余家文化机构(企业)赴美国、香港、台湾等地参展。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开拓海外市场,全年共有13个彩灯展以彩灯节会形式进入亚洲、北美和西欧文娱市场,我省外文化出口服务贸易水平稳步提升。全年审核审批涉外和涉港澳台文化项目305个。

      7、夯实扶贫基础、完善造血机制,文化精准脱贫工作扎实有效。为定点帮扶两县协调中央及省级帮扶资金5877.7万元,其中泸州市补助地方资金4782.7万元(叙永县2136.2万元),茂县1095万元。目前,茂县腊普村7.8公里3.5米宽村道硬化工程和腊普村都米组及下组共7.8公里组道硬化工程已顺利完工,腊普村季格组组道项目已立项审批并进入招投标阶段;叙永县西溪村进村道路改造接近尾声,村民活动广场已建成投入使用;争取补助扶资63.8万元的村道安保工程、60万元的雨季道路抢险修缮工程均已立项并进入施工准备;竣工便民桥13座、建成大蓄水池13口,小蓄水池40余口、铺设管道5万余米;协调架通茂县、叙永县通信光缆,两县有线电视数字信号和农村无线数字电视转换工作顺利开展。坚持发挥文化特色优势,做活做强贫困地区文化品牌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非遗专项资金110万元,加大对茂县非遗传承人的支持力度,公布一批贫困地区非遗保护项目和传承人。立足“生态、文化、旅游”发展总体思路,以乡村文化为核心,以风貌塑造、“一村一品”打造、能工巧匠培养为内容,指导制定“艺术乡村”发展工程规划,致力将文化厅对口扶贫2县13村打造成为全省文化惠民扶贫样板。叙永县“书法楹联进村文化景观打造”项目风貌设计和景致布局顺利完成,得到刘捷副省长的充分肯定。

      8、编制文化专规、深化依法治文,现代文化治理体系逐步完善。根据省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尹力省长关于加快文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三五”省级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5﹞115号)要求,文化厅牵头起草完成《四川省“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送审稿)》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四川文化专规严格贯彻省委省政府文化战略意图,将尹力省长、甘霖部长、杨兴平副省长的文化工作调研成果和重要指示转化成音乐产业发展、古蜀文化传承保护、文创产业研究等具体工作举措和可实施的工程项目。启动《文化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计划(2015——2020年)》编制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规定的68项主要任务逐一细分,初步提出117项具体推进措施。地方文化立法有序推进,坚持“立改废”并举的立法工作原则,全面清理文化(文物)地方性法规、规章,形成清理意见并报送省法制办。省政府第12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并于9月正式提交省人大审议。落实文化市场主体准入“先照后证”制度,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加速释放文化市场活力。按照省政府要求向社会公告省本级文化(文物)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清理优化了文化(文物)系统省市县三级权力清单,基本锁定行政权力基数,实现“同权同名”,确保“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9、践行“两学一做”、争当干事先锋,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以党组名义印发《关于领导班子带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主动对表看齐,扎实开展三项整改“回头看”,该项工作已纳入机关“两学一做”工作台账,提出34项具体整改任务并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落实专项检查工作,着重对党员组织关系、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党费收缴工作、“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5个方面开展专项检查。抓好机关纪委工作,高位推动、专题组织召开文化厅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各级文化系统强化“四种意识”、压实”两个责任”。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将厅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对标细化分解为6大项39分项,明确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厅直单位党委负责人按“一岗双责”要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担子。严格实行“日常暗访督查、年中抽查和年终检查”三结合,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全厅综合目标考核和干部考核重要内容。开展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行动,成立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效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10、严格选人用人、强化干部管理,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有力。认真贯彻《党政领导班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和省委“一个意见、五个办法”相关配套制度、政策,全年共选拔任用正处级干部8名、副处级干部11名,1名干部挂任叙永县委常委、副书记。严格干部档案审核和个人事项申报,完成2015年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随机抽查报送工作。建立健全人才使用、流动、管理、培训、激励机制,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急缺艺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草拟完成《四川省艺术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基本条件(修订稿)》《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基本条件(修订稿)》并报人社厅。认真开展专家推荐、专业技术人员引进相关工作,修订完善艺术、群文2个专业职称评审条件。积极开展百名文艺工作者下基层,精心举办文化厅第二期优秀青年干部培训班,选派各类干部人才参加中央、省委调训,组织厅直系统人事干部培训。创新开展“三区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工作,设立藏区“乌兰牧骑人才支持项目”上报文化部并获得支持,选派750名文化工作者到“三区”开展文化服务,为“三区”培养培训紧缺人才150人,专项资金达1824万元。

      11、对照改革目标、深挖内生动力,文化体制改革顺利推进。稳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推动转制院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省转制院团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已基本配齐,初步建立起企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培育打造骨干演艺企业,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中小剧场等演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省直院团发挥品牌优势,建设院团演艺联盟。探索建立优秀专家创编工作室制度,建立艺术后备人才和拔尖人才培养机制。对分类改革中自愿选择分流的在编在岗人员进行了妥善安置,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在省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整合机构编制资源和规范管理的意见》精神,拟制整合风险评估报告并积极配合省委编办推动落实。推动四川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院登记设立,严格审核文化系统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成立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估机构——四川蜀润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逐步推开多种模式的公共文化机构理事会制度。制定允许社会资本以控股方式参与国有文艺院团经营发展管理办法,鼓励艺术名家和演职人员以个人持股方式参与院团股份制改造。完善小微文化企业孵化培育计划,推动大、中、小文化企业协调发展。完成《四川省文化厅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实施方案》制订印发,推动四川省文物总店转企改制和“博文集团”成立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文化厅下属二级单位2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8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四川省文化厅本年收入合计79,728.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659.90万元,占84.86%;事业收入10,147.52万元,占12.73%;其他收入1,921.36万元,占2.41%。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增加20516.44万元,增长34.6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省级财政追加人员经费,以及中央专款的追加造成财政拨款收入的增加。

      2016年四川省文化厅本年支出合计72,78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28.47万元,占34.8%;项目支出47,456.14万元,占65.2%。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减少9450.63万元,下降11.49%,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当年追加的中央专款未使用部分,按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二是上年结转项目未使用完的资金,年终按程序被财政收回。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四川省文化厅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9,645.0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2280.17万元,增长15.8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四川省文化厅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200.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784.6184.08%。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1,571.8710371.49万元,下降14.4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四川省文化厅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200.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4万元;教育支出6,761.21万元,占11.05%;科学技术支1,214.23万元,占1.9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857.79万元,占74.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08.30万元,占8.67%;医疗卫生支出816.47万元,占1.33%;住房保障支出1,215.76万元,占1.9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98万元,占0.01%;其他支出21.30万元,占0.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2016年决算数为0.34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15.87万元,完成预算100%。

      3.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157.24万元,完成预算100%。

      4.教育(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6,427.19万元,完成预算88%。主要原因是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的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因合同保证金等原因没有完成支出,按规定结转到下年。

      5.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40.74万元,完成预算100%。

      6.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0.17万元,完成预算100%。

      7.科学技术(类)基础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95.91万元,完成预算100%。

      8.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472.64万元,完成预算100%,。

      9.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16年决算数为368.85万元,完成预算98.76%。主要是四川省艺术研究院的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因合同保证金等原因没有完成支出,按规定结转到下年。

      1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76.8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194.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877.35万元,完成预算99.2%。主要是厅机关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方案调整等原因,没完成支出,按规定结转到下年度。

      1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机关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264.73万元,完成预算85.96%。主要是厅机关视频会议室设备购置,按文化部的要求调整采购方案,没有完成支出,按规定结转到下年度。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图书馆(项):2016年决算数为8,634.23万元,完成预算100%。

      1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276万元,完成预算100%。

      1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艺术表演团体(项):2016年决算数为5,613.24万元,完成预算92.78%。主要原因是四川省川剧院专用设备购置招标流程执行较晚等,当年没有完成支出,按规定结转到下年度。

      1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6年决算数为1,078.41万元,完成预算100%。

      1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交流与合作(项):2016年决算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64.52%。主要原因是四川省诗书画院政府采购项目的结余资金,按规定结转到下年度。

      1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16年决算数为3,128.50万元,完成预算80.43%。主要原因是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中央专款,按项目的实施方案和进度,没有全部完成支出,按规定结转到下年度。

      2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241.88万元,完成预算100%。

      2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5,679.05万元,完成预算70%。主要原因是四川大剧院基建工程的未完成部分;四川省图书馆、四川省文化馆追加的“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按照资金管理的要求和实施方案,当年未完成支出部分,按规定结转到下年度。

      2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16年决算数为1,812.92万元,完成预算78.89%。主要原因是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四川博物院的中央专款“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按保护方案的要求,当年未完成支出部分,按规定结转到下年度。

      2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016年决算数为4,327.40万元,完成预算81.3%。主要原因是四川博物院的中央专款“博物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按管理办法的要求,当年未完成支出部分,按规定结转到下年度。

      2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2016年决算数为583.33万元,完成预算100%。

      2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10.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04.36万元,完成预算100%。

      2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47.68万元,完成预算100%。

      2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764.55万元,完成预算46.09%。主要原因是四川省图书馆、四川省文化馆追加的“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按照资金管理的要求和实施方案,当年未完成支出部分,按规定结转到下年度。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775.25元,完成预算100%。

      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342.6元,完成预算100%。

      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141.36元,完成预算100%。

      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351.59元,完成预算100%。

      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求职创业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8.32元,完成预算100%。

      3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189.59元,完成预算100%。

      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99.6元,完成预算100%。

      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89.61万元,完成预算100%。

      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704.43万元,完成预算100%。

      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22.44万元,完成预算100%。

      3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98万元,完成预算100%。

      4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940.61万元,完成预算100%。

      4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275.15万元,完成预算100%。

      4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1.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文化厅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87.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430.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57.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川省文化厅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2.8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2.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2.2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0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74.33万元,下降2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2.04万元,增长58.5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7.32万元,下降32.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95万元,增长5.55%。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公出国(境)2016年度出访欧美国家项目有所增加,国际旅费相比2015年增加幅度较大;二是厅机关、稽查队完成公务用车改革,车辆数量减少,致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相比2015年下降幅度较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2.6万元,占13.9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2.24万元,占78.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04万元,占7.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32.6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8次,出国(境)12人。开支内容包括:一是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支出25.49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香港国际授权展、美国华人工商大展、尼泊尔艺术创作以及文化交流、突尼斯“中国艺术节”和丹麦哥本哈根“中国彩灯节”、香港文化创意产业交流、台湾文化产业交流支出;二是境外培训费7.11万元,主要用于参加文化部组织的“文化创新型人才培养开发”培训以及四川省委组织部组织的“城镇规划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专题培训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2.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4辆,其中:轿车48辆、越野车6辆、载客汽车2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2.2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调研、业务培训、文化文物执法检查、文化设施建设督查、项目绩效评价、送文化下基层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8.0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5批次,1215人,共计支出18.0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文化活动接待开支、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项目接待开支、省级文化交流与合作项目接待开支。其中:外事接待8批次,99人,共计支出3.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罗马尼亚文化部国务秘书访问成都项目、日本NHK、东京国立博物馆文物展考察团项目、“汉学与当代中国”赴川考察团项目以及悉尼中国文化中心赴川考察团项目等相关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文化厅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四川省文化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31万元,比2015年增加98.02万元,增长57.2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四川省文化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05.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16.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11.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77.50万元。主要用于专用及办公设备购置、图书馆博物馆物业管理费、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房屋修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四川省文化厅公有车辆9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25个,涉及财政资金31234.7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演出收入、文化场馆服务收入、技术服务收入、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收入、文物保护工程收入、文物修复设计施工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本级横向拨款、非本级拨款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主要反映文化厅机关用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

      8、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反映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在高等教育方面支出。

      9、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反映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在中等专业教育方面支出。

      10、教育(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在高等职业教育方面支出。

      11、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主要反映文化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用于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和干部培训方面的支出。

      12、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在其他教育方面支出。

      13、科学技术(类)基础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四川省考古研究院用于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14、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四川省艺术研究院用于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15、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主要反映四川省考古研究院、四川省艺术研究院从事文化科研方面的专项支出。

      16、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主要反映四川省考古研究院、四川省艺术研究院从事其他科研方面的专项支出

      1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文化厅机关在职干部的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转所需的公用经费支出。

      1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反映文化厅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文化厅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支出。

      2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图书馆(项):反映四川省图书馆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以及开展专业业务活动的支出。

      2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反映四川省诗书画院所属四川中国书画美术馆的建设及免费开放运行经费方面的支出。

      2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艺术表演团体(项):主要反映四川省川剧院、四川省交响乐团、四川省曲艺研究院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开展专业业务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2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反映四川省文化馆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开展专业业务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2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交流与合作(项):主要反映四川省诗书画院开展专业业务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2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主要反映文化厅在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主要反映四川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2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主要反映四川省文化厅宣传信息中心、四川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四川省诗书画院、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四川省演出服务中心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以及文化厅开展其他文化专项业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2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主要反映文化厅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2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016反映四川博物院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开展专业业务活动以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3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反映四川省考古研究院用于古迹保护方面的支出。

      3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主要反映国家文物出境鉴定站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以及文化厅开展其他文物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

      3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主要反映文化厅在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方面的支出。

      3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主要反映文化厅在支持文化发展专项方面的支出。

      3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主要反映文化厅用于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反映文化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文化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文化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求职创业补贴(项):反映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支出

      4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用于文化厅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支出。

      4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文化厅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文化厅机关、文化市场稽查总队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文化厅机关、文化市场稽查总队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4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反映文化厅用于安全生产监管的支出。

      4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文化厅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四川省人社厅、财政厅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文化厅及所属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支出

      4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文化厅用于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4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5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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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文化厅2016年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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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文化厅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9月01日 14时12分
  • 来源: 文化厅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省文化艺术、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起草全省文化艺术、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拟订文化艺术、文物和博物馆事业、文化产业、动漫游戏产业、文化科技、文化市场发展规划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促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4、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事业的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5、指导、管理公共文化事业,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6、指导、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按职责分工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世界遗产的保护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文物安全监管工作,参与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等相关工作;提出文物管理事业经费预算建议;

      7、指导、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8、依法监督管理文化市场,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9、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及艺术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指导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

      10、指导、管理对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文化宣传工作,受委托代表四川省签订对外文化合作协定,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11、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繁荣文艺创作、推动文艺创新,文艺作品生产能力大幅提升。文化厅牵头代拟,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12号),国家关于戏曲传承发展重大政策落地四川。实施精品战略,全年新创、复排、提升重点剧目30余台、各类节目100余个,舞剧《家》入选2016年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重点扶持剧目,歌剧《彝红》获得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银奖,2个地方曲艺作品分别获评第九届中国曲艺牡丹奖节目奖和文学奖。成功申报文化部戏曲剧本孵化计划和戏曲传承扶持项目,申请孵化资金40余万元,一批老戏曲艺术家入选名家传戏工程资助项目。与山东、甘肃两省开展交流合作,联合举办2项美术作品巡展,有效推动“巴蜀画派”精品力作的当代传承。全年申报国家艺术基金项目235个,获得立项资助项目28个(较去年增长40%),资助资金总额2282万元(较去年增长14%),居全国前列。全年送文化下乡超过3300场次,省直院团惠民演出达到400余场,文化下乡渐成常态化。组团参加全国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艺术盛会——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川剧《尘埃落定》进入角逐第十五届“文华大奖”参赛剧目,与歌剧《彝红》一同登场古城西安,得到观众广泛好评和省政府领导充分肯定,四川选送舞蹈《我的弦》荣获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殊荣。我省共有50余台节目参展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演艺产品博览交易会,文化厅获评全国优秀参展单位。

      2、完善服务体系、发展民生工程,公共文化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文化厅牵头代拟、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6〕90号)。先后出台《四川省文化厅关于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扎实做好文化惠民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四川省文化厅关于直属单位扎实做好文化惠民扶贫工作的意见》,起草完成《四川省“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安排1.25亿专项用于贫困地区2500个村文化室建设,对88个贫困县每县补助100万元,统筹开展系列文化惠民工程。完成芦山地震公共文化灾后重建项目共133个,完成投资2.16亿元。贯彻落实省委第200次、201次常委会议精神,确保脱贫攻坚考核“文化不缺位”。重点文化工项目顺利推进,四川省图书馆新馆于今年2月开馆,日接待读者达1.5万人,建国以来我省投资最大的省级重点文化工程——天府新区省级文化中心已完成艺术创研展览馆主体封顶,四川大剧院已完成基控工程,进入主体施工阶段。启动“文化四川云平台”建设,省文化馆率先成为国家首批数字文化馆建设试点单位(全国仅2个)。积极探索县级两馆总分馆制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优化。全省三个示范区(项目)通过文化部第二批示范区(项目)的专家评审。

      3、依托重大项目、挖掘特色资源,文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型升级。认真落实尹力省长关于四川音乐产业发展重要部署,编制完成《中外音乐产业发展报告》《四川音乐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16——2017年》《四川省音乐产业繁荣发展“十三五”规划》。建立全省音乐产业重点项目库,“音乐之家”等25个项目入选全国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库,涉及资金400多亿元。出台音乐产业“一中心四基地五平台”行动计划,打造以成都为核心,阿坝、甘孜、凉山和乐山等地为重点,其他区域共同发展的“1+4+N四川音乐季”品牌。打造“互联网+数字音乐”平台,加快推动传统音乐与现代数字化产业融合发展。与中国人民大学在文创“智库”建设、文创金融融合发展、高端人才培养和文创产品孵化等领域展开省校深度合作,共同创办成立中国西部(四川)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院(编制20人)。芦山灾后文化产业重建项目共11个(均为国家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试验区重点项目),完成投资7.98亿元。成都、泸州获评全国首批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四川与广东并列成为全国入选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拥有两座入选城市的省份。组织40余家文化企业参展深圳文博会,展陈产品现场销售及意向性订单2800万元,重点项目签约及意向性协议达150亿元。加快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建设,申报完成2016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确定全省首批重点培育特色文创产品名单,我省特色文创产品推广营销平台进入常规运作阶段。组织100余家文化企业在全国性文化产业会展平台参展,深圳文博会现场重点推介自贡灯会等10个文化产业项目,总投资额达240亿元,重点项目签约及意向性协议达150亿元。指导举办首届原创动漫大赛启动仪式暨四川动漫产业高峰论坛,发布《动漫游戏特效设计技术规范》等5个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编号:DB51/T2106-2110),标志着动漫游戏设计技术地方标准在全国首次制订。

      4、优化审批流程、强化市场监管,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全面落实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审批实施“先照后证”商事制度改革。制定游戏游艺设备专家审核办法,出台我省具体贯彻《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印制7类共47500套新版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及时下发,启动《四川省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修正前期工作,编制完成《四川省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业务手册》。指导院团联盟开展“锦绣四川、好戏连台”活动,实行低价惠民政策,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实现双赢。清理规范公共服务事项,细化编制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深入推进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和文化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组织举办两期专业人才培训班(会),有效提升全省“放管服”和审批业务管理水平。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有序推进,全年出动执法人员21万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4万余家次,受理举报297件,办结案件2648件。大案要案办理水平不断提升,获评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1件,重大案件4件。我省牵头建立藏区执法协作机制,文化旅游联合执法与“双随机”分级管理工作呈现出新亮点,起草完成《四川省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意见(送审稿)》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5、弘扬传统文化、传承民族精神,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科学规范。编制完成《四川省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古蜀文明保护传承工程规划纲要》《四川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纲要》《成都片区大遗址总体保护规划》。全省40个项目纳入国家“十三五”期间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库,全年争取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近2亿元。芦山地震灾后文物抢救保护工作成绩显著,保护工程项目共13个,完成投资2.39亿元。在首届中国考古学大会中,2个考古研究(体验)项目荣获“金镈奖”,1个遗址保护规划项目荣获“金尊奖”。大遗址保护顺利推进,组织完成3项遗迹(遗产)保护调查评估工作。“桃坪羌寨保护与复原工程”成为2016年全国唯一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杰出项目奖”的项目。积极配合住建厅开展蜀道“申遗”工作,指导地方政府启动片区保护管理规划和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中文化遗产部分的编制。四川博物院联合36家科研、文博教育单位,共商“博物馆青少年教育”话题,博物馆变身为文化艺术课堂。成都博物馆今年6月正式对外开放(馆藏文物20余万件),攀枝花三线建设博物馆获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取得“国字号”。“4·20”芦山强烈地震纪念馆如期开馆,李克强总理亲赴现场纪念遇难同胞,得到了中央、省委领导充分的肯定,省委办公厅专门来函感谢。非遗工作成效显著,《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列为省政府2016年立法一类(制定类)项目,我省国家级非遗项目作品精彩亮相山东“第四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获得文化部的充分肯定。成功举办“首期非遗传承人群普及培训班及成果展”。

      6、紧跟国家战略、优化开放格局,四川文化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将对外文化重点项目与“一带一路”建设战略相结合,全年共组织6项对外文化重点项目。积极推介“自贡灯会百城行”活动,助推“自贡灯会点亮一带一路”成功签约。围绕音乐产业发展战略目标编制行动计划,全年共有18个国家和地区的音乐家来川参加各类音乐节、会、赛交流演出,为将成都打造成为国际音乐之都奠定了坚实基础。着力构建四川文化“走出去”大格局,推动“欢乐春节”、“中国文化年(节)”等对外文化交流品牌发展,四川文化成为海外“欢乐春节”一道独特的风景线。配合文化部开展“汉学与当代中国”座谈会,该活动被媒体誉为“国际性的思想盛宴”。全年共有11家民营文化企业和院团分赴11个国家和地区举办商业展演,自贡彩灯节作为我省一项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已成为四川文化“走出去”的主力军。积极搭建文化贸易推广平台,推动文创产业接轨国际市场,全年组织60余家文化机构(企业)赴美国、香港、台湾等地参展。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开拓海外市场,全年共有13个彩灯展以彩灯节会形式进入亚洲、北美和西欧文娱市场,我省外文化出口服务贸易水平稳步提升。全年审核审批涉外和涉港澳台文化项目305个。

      7、夯实扶贫基础、完善造血机制,文化精准脱贫工作扎实有效。为定点帮扶两县协调中央及省级帮扶资金5877.7万元,其中泸州市补助地方资金4782.7万元(叙永县2136.2万元),茂县1095万元。目前,茂县腊普村7.8公里3.5米宽村道硬化工程和腊普村都米组及下组共7.8公里组道硬化工程已顺利完工,腊普村季格组组道项目已立项审批并进入招投标阶段;叙永县西溪村进村道路改造接近尾声,村民活动广场已建成投入使用;争取补助扶资63.8万元的村道安保工程、60万元的雨季道路抢险修缮工程均已立项并进入施工准备;竣工便民桥13座、建成大蓄水池13口,小蓄水池40余口、铺设管道5万余米;协调架通茂县、叙永县通信光缆,两县有线电视数字信号和农村无线数字电视转换工作顺利开展。坚持发挥文化特色优势,做活做强贫困地区文化品牌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非遗专项资金110万元,加大对茂县非遗传承人的支持力度,公布一批贫困地区非遗保护项目和传承人。立足“生态、文化、旅游”发展总体思路,以乡村文化为核心,以风貌塑造、“一村一品”打造、能工巧匠培养为内容,指导制定“艺术乡村”发展工程规划,致力将文化厅对口扶贫2县13村打造成为全省文化惠民扶贫样板。叙永县“书法楹联进村文化景观打造”项目风貌设计和景致布局顺利完成,得到刘捷副省长的充分肯定。

      8、编制文化专规、深化依法治文,现代文化治理体系逐步完善。根据省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尹力省长关于加快文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三五”省级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5﹞115号)要求,文化厅牵头起草完成《四川省“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送审稿)》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四川文化专规严格贯彻省委省政府文化战略意图,将尹力省长、甘霖部长、杨兴平副省长的文化工作调研成果和重要指示转化成音乐产业发展、古蜀文化传承保护、文创产业研究等具体工作举措和可实施的工程项目。启动《文化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计划(2015——2020年)》编制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规定的68项主要任务逐一细分,初步提出117项具体推进措施。地方文化立法有序推进,坚持“立改废”并举的立法工作原则,全面清理文化(文物)地方性法规、规章,形成清理意见并报送省法制办。省政府第12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并于9月正式提交省人大审议。落实文化市场主体准入“先照后证”制度,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加速释放文化市场活力。按照省政府要求向社会公告省本级文化(文物)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清理优化了文化(文物)系统省市县三级权力清单,基本锁定行政权力基数,实现“同权同名”,确保“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9、践行“两学一做”、争当干事先锋,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以党组名义印发《关于领导班子带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主动对表看齐,扎实开展三项整改“回头看”,该项工作已纳入机关“两学一做”工作台账,提出34项具体整改任务并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落实专项检查工作,着重对党员组织关系、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党费收缴工作、“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5个方面开展专项检查。抓好机关纪委工作,高位推动、专题组织召开文化厅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各级文化系统强化“四种意识”、压实”两个责任”。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将厅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对标细化分解为6大项39分项,明确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厅直单位党委负责人按“一岗双责”要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担子。严格实行“日常暗访督查、年中抽查和年终检查”三结合,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全厅综合目标考核和干部考核重要内容。开展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行动,成立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效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10、严格选人用人、强化干部管理,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有力。认真贯彻《党政领导班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和省委“一个意见、五个办法”相关配套制度、政策,全年共选拔任用正处级干部8名、副处级干部11名,1名干部挂任叙永县委常委、副书记。严格干部档案审核和个人事项申报,完成2015年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随机抽查报送工作。建立健全人才使用、流动、管理、培训、激励机制,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急缺艺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草拟完成《四川省艺术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基本条件(修订稿)》《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基本条件(修订稿)》并报人社厅。认真开展专家推荐、专业技术人员引进相关工作,修订完善艺术、群文2个专业职称评审条件。积极开展百名文艺工作者下基层,精心举办文化厅第二期优秀青年干部培训班,选派各类干部人才参加中央、省委调训,组织厅直系统人事干部培训。创新开展“三区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工作,设立藏区“乌兰牧骑人才支持项目”上报文化部并获得支持,选派750名文化工作者到“三区”开展文化服务,为“三区”培养培训紧缺人才150人,专项资金达1824万元。

      11、对照改革目标、深挖内生动力,文化体制改革顺利推进。稳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推动转制院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省转制院团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已基本配齐,初步建立起企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培育打造骨干演艺企业,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中小剧场等演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省直院团发挥品牌优势,建设院团演艺联盟。探索建立优秀专家创编工作室制度,建立艺术后备人才和拔尖人才培养机制。对分类改革中自愿选择分流的在编在岗人员进行了妥善安置,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在省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整合机构编制资源和规范管理的意见》精神,拟制整合风险评估报告并积极配合省委编办推动落实。推动四川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院登记设立,严格审核文化系统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成立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估机构——四川蜀润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逐步推开多种模式的公共文化机构理事会制度。制定允许社会资本以控股方式参与国有文艺院团经营发展管理办法,鼓励艺术名家和演职人员以个人持股方式参与院团股份制改造。完善小微文化企业孵化培育计划,推动大、中、小文化企业协调发展。完成《四川省文化厅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实施方案》制订印发,推动四川省文物总店转企改制和“博文集团”成立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文化厅下属二级单位2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8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四川省文化厅本年收入合计79,728.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659.90万元,占84.86%;事业收入10,147.52万元,占12.73%;其他收入1,921.36万元,占2.41%。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增加20516.44万元,增长34.6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省级财政追加人员经费,以及中央专款的追加造成财政拨款收入的增加。

      2016年四川省文化厅本年支出合计72,78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28.47万元,占34.8%;项目支出47,456.14万元,占65.2%。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减少9450.63万元,下降11.49%,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当年追加的中央专款未使用部分,按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二是上年结转项目未使用完的资金,年终按程序被财政收回。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四川省文化厅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9,645.0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2280.17万元,增长15.8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四川省文化厅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200.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784.6184.08%。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1,571.8710371.49万元,下降14.4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四川省文化厅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200.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4万元;教育支出6,761.21万元,占11.05%;科学技术支1,214.23万元,占1.9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857.79万元,占74.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08.30万元,占8.67%;医疗卫生支出816.47万元,占1.33%;住房保障支出1,215.76万元,占1.9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98万元,占0.01%;其他支出21.30万元,占0.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2016年决算数为0.34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15.87万元,完成预算100%。

      3.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157.24万元,完成预算100%。

      4.教育(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6,427.19万元,完成预算88%。主要原因是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的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因合同保证金等原因没有完成支出,按规定结转到下年。

      5.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40.74万元,完成预算100%。

      6.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0.17万元,完成预算100%。

      7.科学技术(类)基础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95.91万元,完成预算100%。

      8.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472.64万元,完成预算100%,。

      9.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16年决算数为368.85万元,完成预算98.76%。主要是四川省艺术研究院的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因合同保证金等原因没有完成支出,按规定结转到下年。

      1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76.8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194.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877.35万元,完成预算99.2%。主要是厅机关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方案调整等原因,没完成支出,按规定结转到下年度。

      1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机关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264.73万元,完成预算85.96%。主要是厅机关视频会议室设备购置,按文化部的要求调整采购方案,没有完成支出,按规定结转到下年度。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图书馆(项):2016年决算数为8,634.23万元,完成预算100%。

      1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276万元,完成预算100%。

      1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艺术表演团体(项):2016年决算数为5,613.24万元,完成预算92.78%。主要原因是四川省川剧院专用设备购置招标流程执行较晚等,当年没有完成支出,按规定结转到下年度。

      1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6年决算数为1,078.41万元,完成预算100%。

      1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交流与合作(项):2016年决算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64.52%。主要原因是四川省诗书画院政府采购项目的结余资金,按规定结转到下年度。

      1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16年决算数为3,128.50万元,完成预算80.43%。主要原因是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中央专款,按项目的实施方案和进度,没有全部完成支出,按规定结转到下年度。

      2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241.88万元,完成预算100%。

      2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5,679.05万元,完成预算70%。主要原因是四川大剧院基建工程的未完成部分;四川省图书馆、四川省文化馆追加的“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按照资金管理的要求和实施方案,当年未完成支出部分,按规定结转到下年度。

      2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16年决算数为1,812.92万元,完成预算78.89%。主要原因是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四川博物院的中央专款“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按保护方案的要求,当年未完成支出部分,按规定结转到下年度。

      2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016年决算数为4,327.40万元,完成预算81.3%。主要原因是四川博物院的中央专款“博物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按管理办法的要求,当年未完成支出部分,按规定结转到下年度。

      2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2016年决算数为583.33万元,完成预算100%。

      2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10.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04.36万元,完成预算100%。

      2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47.68万元,完成预算100%。

      2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764.55万元,完成预算46.09%。主要原因是四川省图书馆、四川省文化馆追加的“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按照资金管理的要求和实施方案,当年未完成支出部分,按规定结转到下年度。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775.25元,完成预算100%。

      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342.6元,完成预算100%。

      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141.36元,完成预算100%。

      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351.59元,完成预算100%。

      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求职创业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8.32元,完成预算100%。

      3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189.59元,完成预算100%。

      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99.6元,完成预算100%。

      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89.61万元,完成预算100%。

      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704.43万元,完成预算100%。

      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22.44万元,完成预算100%。

      3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98万元,完成预算100%。

      4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940.61万元,完成预算100%。

      4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275.15万元,完成预算100%。

      4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1.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文化厅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87.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430.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57.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川省文化厅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2.8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2.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2.2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0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74.33万元,下降2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2.04万元,增长58.5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7.32万元,下降32.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95万元,增长5.55%。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公出国(境)2016年度出访欧美国家项目有所增加,国际旅费相比2015年增加幅度较大;二是厅机关、稽查队完成公务用车改革,车辆数量减少,致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相比2015年下降幅度较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2.6万元,占13.9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2.24万元,占78.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04万元,占7.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32.6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8次,出国(境)12人。开支内容包括:一是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支出25.49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香港国际授权展、美国华人工商大展、尼泊尔艺术创作以及文化交流、突尼斯“中国艺术节”和丹麦哥本哈根“中国彩灯节”、香港文化创意产业交流、台湾文化产业交流支出;二是境外培训费7.11万元,主要用于参加文化部组织的“文化创新型人才培养开发”培训以及四川省委组织部组织的“城镇规划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专题培训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2.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4辆,其中:轿车48辆、越野车6辆、载客汽车2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2.2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调研、业务培训、文化文物执法检查、文化设施建设督查、项目绩效评价、送文化下基层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8.0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5批次,1215人,共计支出18.0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文化活动接待开支、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项目接待开支、省级文化交流与合作项目接待开支。其中:外事接待8批次,99人,共计支出3.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罗马尼亚文化部国务秘书访问成都项目、日本NHK、东京国立博物馆文物展考察团项目、“汉学与当代中国”赴川考察团项目以及悉尼中国文化中心赴川考察团项目等相关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文化厅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四川省文化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31万元,比2015年增加98.02万元,增长57.2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四川省文化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05.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16.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11.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77.50万元。主要用于专用及办公设备购置、图书馆博物馆物业管理费、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房屋修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四川省文化厅公有车辆9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25个,涉及财政资金31234.7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演出收入、文化场馆服务收入、技术服务收入、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收入、文物保护工程收入、文物修复设计施工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本级横向拨款、非本级拨款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主要反映文化厅机关用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

      8、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反映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在高等教育方面支出。

      9、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反映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在中等专业教育方面支出。

      10、教育(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在高等职业教育方面支出。

      11、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主要反映文化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用于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和干部培训方面的支出。

      12、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在其他教育方面支出。

      13、科学技术(类)基础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四川省考古研究院用于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14、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四川省艺术研究院用于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15、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主要反映四川省考古研究院、四川省艺术研究院从事文化科研方面的专项支出。

      16、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主要反映四川省考古研究院、四川省艺术研究院从事其他科研方面的专项支出

      1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文化厅机关在职干部的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转所需的公用经费支出。

      1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反映文化厅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文化厅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支出。

      2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图书馆(项):反映四川省图书馆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以及开展专业业务活动的支出。

      2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反映四川省诗书画院所属四川中国书画美术馆的建设及免费开放运行经费方面的支出。

      2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艺术表演团体(项):主要反映四川省川剧院、四川省交响乐团、四川省曲艺研究院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开展专业业务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2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反映四川省文化馆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开展专业业务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2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交流与合作(项):主要反映四川省诗书画院开展专业业务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2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主要反映文化厅在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主要反映四川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2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主要反映四川省文化厅宣传信息中心、四川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四川省诗书画院、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四川省演出服务中心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以及文化厅开展其他文化专项业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2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主要反映文化厅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2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016反映四川博物院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开展专业业务活动以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3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反映四川省考古研究院用于古迹保护方面的支出。

      3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主要反映国家文物出境鉴定站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以及文化厅开展其他文物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

      3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主要反映文化厅在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方面的支出。

      3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主要反映文化厅在支持文化发展专项方面的支出。

      3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主要反映文化厅用于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反映文化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文化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文化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求职创业补贴(项):反映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支出

      4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用于文化厅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支出。

      4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文化厅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文化厅机关、文化市场稽查总队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文化厅机关、文化市场稽查总队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4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反映文化厅用于安全生产监管的支出。

      4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文化厅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四川省人社厅、财政厅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文化厅及所属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支出

      4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文化厅用于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4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5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四川省文化厅2016年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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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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