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省旅游发展委职能简介。
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是省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0〕40号)规定,省旅游发展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旅游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旅游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
2.制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旅游专项规划、旅游跨区域规划和年度计划,评审市(州)旅游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对本省旅游规划进行监督管理。
3.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旅游资源开发、重大旅游项目规划建设、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假日旅游、红色旅游等工作。
4.制订全省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四川整体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指导涉外旅游和港澳台旅游工作。
5.负责全省旅行社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旅游投诉处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6.负责旅行社设立核准、旅行社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审核、旅行社自组境外旅游团队旅游签证审核和导游从业人员资格审核。
7.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旅游体制和机制改革工作,指导重点旅游企业发展、旅游新业态的规划和开发以及招商引资工作。
8.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
9.制订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并组织实施。
10.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省旅游发展委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是全面实施《四川省“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关键年,全省旅游业发展将围绕国家旅游局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旅游经济强省和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设,力争全省旅游总收入保持15%以上增速。启动实施旅游发展“八大行动”。
一是实施全域旅游“示范引领”行动。抓好28个市县全域旅游示范创建,带动形成全域布局、全业支撑、全民参与、全程服务的全域旅游发展格局。
二是实施绿色旅游“品质提升”行动。提升大成都、大九寨、大峨眉、大香格里拉等旅游目的地国际化水平,做响大熊猫等生态旅游品牌,打造一批高品质的绿色酒店、景区和旅游商品,提升四川旅游国际影响力。
三是实施红色旅游“饮水思源”行动。将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与旅游有机结合,推动“长征遗址”申遗,重点打造泸定—红原—若尔盖“重走长征路”旅游产品。
四是实施旅游交通“协同推进”行动。创新旅游项目策划和包装,探索将旅游厕所、加油站、停车场、营地、观景台、商业网点、邮政信箱等组合形成“项目包”,以PPP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点抓好10条重点旅游公路建设和国道318线康定至雅江段、省道301线九黄机场至红原机场公共服务设施“示范段”建设,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1000座。
五是实施旅游投资“落地生根”行动。继续实施“双千亿”工程,筹办好世界旅游组织第22届全体大会和中国(四川)国际旅游投资大会等节会,梳理跟踪督促签约项目开工建设。
六是实施入境游“扩容增效”行动。实施入境游奖励政策,强化旅游营销推介,推动九黄机场、绵阳机场建设口岸机场、加密旅游目的地航班。
七是实施旅游扶贫“产业助力”行动。创建旅游扶贫示范区5个,推进364个贫困村旅游产品打造。
八是实施旅游环境“重拳治乱”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旅游市场乱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旅游发展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四川旅游执法总队、四川省旅游局机关服务中心、四川省旅游学校、四川省旅游局信息中心、四川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旅游发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商品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旅游发展委2017年收支总预算22661.23万元。
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425.75万元,主要是统计口径变化,即2016年的收支预算总额中包含了2015年政府采购结转资金及2016年政府采购结转资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旅游发展委2017年收入预算22661.2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028.44万元,占13.3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04.94万元,占77.69%;事业收入500万元占2.21%;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515.85万元,占6.69%;其他收入12万元,占0.05%;主要是为归口的国家局补助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旅游发展委2017年支出预算2266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5.62万元,占16%;项目支出19035.61万元,占84%。
省旅游发展委机关:培训支出15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5.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7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51.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65万元,行政运行646.9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56.97万元,旅游宣传支出8340.78万元,旅游行业业务管理支出3297.26万元,住房公积金69.30万元。
省旅游执法总队:培训支出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2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3.1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6万元,行政运行268.7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7.40万元,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5.6万元,住房公积金27.97万元。
机关服务中心:培训支出3.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6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5.79万元,机关服务911.70万元,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158.12万元,住房公积金7.01万元。
省旅游学校:中专教育支出3298.9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02.88万元,住房公积金113.18万元。
信息中心:培训支出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2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1.5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6.65万元,旅游宣传支出1478.11万元,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877.59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4.86万元。
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培训支出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5.05万元,旅游行业业务管理支出67.86万元,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1303.8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旅游发展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543.38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394.49万元,主要是因为统计口径变化,即2016年的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中包含了2015年政府采购结转资金及2016年政府采购结转资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04.94万元、上年结转2938.44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420.31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51.3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3.61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17519.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3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旅游发展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604.9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4316.7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了省旅游学校迁建补助资金2000万元,二是统计口径有变,2016年预算数含2015年结转数,2017年拨款数不含2016年结转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900.31万元,占10.79%、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51.33万元,占1.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3.61万元占0.93%、商业服务等支出15101.37万元占85.78%、住房保障支出188.32万元占1.07%。
省旅游发展委机关: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5.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7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51.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65万元,行政运行646.99万元,住房公积金69.30万元。
省旅游执法总队: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2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3.1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6万元,行政运行199.63万元,住房公积金27.97万元。
机关服务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6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5.79万元,机关服务46.42万元,住房公积金7.01万元。
省旅游学校:中专教育852.3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52.88万元,住房公积金63.18万元。
信息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2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1.5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3.98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4.86万元。
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5.05万元,旅游行业业务管理55.14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7年省旅游发展委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教育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1900.31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学校教育教学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251.3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163.6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188.3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和住房补贴。
5.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15101.3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专项项目资金主要包括:
(1)旅游宣传支出6637.11万元,用于国内旅游市场宣传、境外旅游市场宣传、网络媒体宣传、出国(境)费和招商引资及区域合作等方面。
(2)旅游行业业务管理支出1627.34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旅游发展规划、产业发展与重点区域合作、旅游标准化建设及标准化试点、旅游行业管理、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教育培训、旅游科研、旅游执法、旅游统计等方面。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94.37万元,主要用于进行旅游宣传和行业管理发生的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机关服务支出1018.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发生的费用。
(5)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1564.01万元,主要是办公用房维修资金和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旅游发展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25.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94.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用于保障省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公用经费330.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保障省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旅游发展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28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2.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1.54%。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14批次,26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参加省外侨办组织的友好交流代表团活动,随朱鹤新副省长出访尼泊尔、老挝、柬埔寨;赴尼泊尔开展“熊猫走世界-美丽中华”宣传推广活动;赴德国开展“熊猫走世界-美丽中国”宣传推广活动并参加柏林国际旅游交易会;参加省宣组团随甘霖部长出访塞浦路斯、以色列、西班牙;参加省宣组织的联合工作团出访塞浦路斯、以色列、西班牙;赴塞浦路斯、瑞士、西班牙开展“熊猫走世界-美丽中国”宣传推广活动;赴澳大利亚、印尼开展“熊猫走世界-美丽中国”宣传推广活动;赴捷克、奥地利开展“熊猫走世界-美丽中国”宣传推广活动;赴香港、澳门开展“熊猫走世界-美丽中国”宣传推广活动并参加香港国际旅展;赴泰国、尼泊尔、印度开展“熊猫走世界-美丽中国”宣传推广活动,参加在亚特兰大举办2017年中美旅游高层对话会;赴印度开展“熊猫走世界-美丽中国”宣传推广活动及熊猫粉丝招募活动;赴日本、韩国开展“熊猫走世界-美丽中国”宣传推广活动;赴台湾开展“熊猫走世界-美丽中华”宣传推广活动,参加台北旅展等,计划完成“熊猫走世界-美丽中国”宣传推广大型国际营销活动任务,实现入镜旅游突破320万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我局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一是大型旅游形象和产品推广活动接待费,包括第二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全球营销、国际文化旅游节、自驾游博览会、第四届全球旅游网络运营商大会系列宣传营销活动、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省等工作接待;二是省际等交流合作接待费;三是招商引资工作接待费;四是其他需要开支的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5.02%。主要原因是2016年车辆保险费由机关事务管理局代缴,2017年由单位缴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6辆,其中:轿车7辆,旅行车(含商务车)2辆,越野车6辆,大型客车1辆。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2万元,用于16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旅游法》和《四川省旅游条例》施行宣贯及检查、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旅游扶贫工作、旅游大型宣传活动、旅游规划实地考察、保障指导藏区旅游工作、“黄金周”、“小长假”旅游市场检查、旅游标准化工作、旅游应急处置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旅游发展委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省旅游发展委下属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旅游执法总队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30.8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7.31万元,增长8.9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旅游发展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721.9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务用车保险、燃油,办公设备购置及向社会购买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省旅游发展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省旅游发展委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979.32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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